医院医务处来电登记制度

医院医务处来电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务处工作效率,避免遗漏重要来电内容而影响医务处正常工作,特制定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医务处各相关科室来电登记制度。

1、医务处各相关科室应建立电话登记本,用于登记各类业务相关电话,以备查用;。

2、来电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原则,接电话人如实记载,内容要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书写工整;。

3、来电登记,时间以年月日时分计,对重要电话要向对方复述记录内容,以免差错,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来电人、主要内容、回电号码、记录人姓名等六项;。

4、根据来电内容,分清轻、重、缓、急,采用“急事先办”的处理原则;。

5、对于各类上级指令性工作电话,在登记及时汇报上级领导,电话交办事项传达做到及时、准确、不遗漏;。

6、临床、医技等科室各类电话,要及时处理,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医务处领导,确保各类工作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7、对反映重大事宜或涉及领导干部的来电,在得到领导批示后应迅速办理,记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拖延办理时间;对一般的问题信访,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的原则处理;。

8、做好电话登记存档工作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