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科职责(6)

医院基建职责6。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遵照城市规划法,根据医院发展实际,组织编制医院基建总体规划和规划的可行性论证,办理规划的报批手续。

(二)根据市规划局批准的总体规划医院年内工作计划,负责各项工程文件的行文、立项、论证.办理各项基建手续,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发包的招投标,负责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审计、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设计和施工规范,确保各项工程质量。

(四)组织做好工程各项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采购供应或价格摸底工作,严格采购纪律,货比三家,集体研究后上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五)厉行节约,组织工程审计,严格“现场双人签证制度”,做到合法审计,合理支出。

(六)强化勤政廉政建设,自觉遵守法纪,树立良好的基建工作岗位形象。

(七)搞好内外协调,努力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出色完成院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八)及时收集、汇总好各项施工资料及竣工图,做好基建档案的形成、收集、保管、整理、立卷、归档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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