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脱贫攻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_个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区县脱贫攻坚就业补助金管理实施细则    总  则 条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就业补助金管理提高金使用效益依据X市财政局、X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印发X市就业补助金管理实施细则通知》、X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X市财政局、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扎实做就业扶贫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和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

二条 就业补助金(以下简称就业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促进就业创业专项金由财政部门会人力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三条 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财政部门责金筹措与管理;核定级人社部门编制金年预算;会人社部门分配下达就业金;审核级人社部门提出公共就业能力建设补助计划;根据人社部门就业补贴审核见下达补贴金支付件或核定凭证;责支付或委托人社部门支付补贴金;支持就业金使用管理信息化建设。

人社部门编制金年预算草案;责金使用参与金筹措与管理;依据促进就业工作状况制定金分配方案会财政部门分配下达就业金;责受理、审核就业补贴申请公示、确认审核结;支付人补贴金或受财政部门委托支付单位补贴金;按规定管理和保存就业补贴申报;责就业金使用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条 就业金管理应遵循原则。

()公平公正。

落实国和省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向济困难、就业工作任重地区倾斜促进不群体、地区公平就业

(二)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导向强化就业金管理。

二 金支出围和标准 五条 就业金分对人和单位补贴、公共就业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人和单位补贴金主要用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创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校招聘补贴、移就业交通补贴、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能力建设补助金用就业创业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按照X人社发[07]36件规定将贫困村特设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次性岗位补贴、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纳入就业金支出围。

六条 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贫困劳动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校生)、城乡继续升学应届初高毕业生、农村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学生村官、主择业军队业干部(以下简称七类人员)以及合条件企业职职工。

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分类确定。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应不少80课补贴标准每人不超800元。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效、促进就业效相挂钩。

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或培训合格证)按培训补贴标准60%给予补贴;取得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或培训合格证)且6月实现就业培训补贴标准00%给予补贴

各类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不受定培训机构和低课限制每期开班前向人社部门备案人社部门按每人每课35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班高高不超080元。

培训贫困劳动力当年已享受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则不再次补贴围。

教育培训机构班次已向其他部门申请补贴人社部门不再给予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不少50课补贴标准区分两种情况确定。

培训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6月实现创业按每人每期00元给予补贴;若培训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且6月成功创业按每人每期000元给予补贴

3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该项补贴仅针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城乡继续升学应届初高毕业生根据培训期限分类确定补贴标准。

培训学期70课左右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期500元;培训学年0课左右补贴标准每人每学年500元。

培训对象农村学员或城市低保庭学员再给予其生活费补贴

培训学期生活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期000元;培训学年生活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学年000元。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补贴

按国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企业职职工培训取得职业格证可享受该项补贴

该类培训应以短期培训主。

企业职职工参加培训取得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或培训合格证)学徒制培训按每人000元给予补贴;技师培训按每人000元给予补贴

补贴不得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七条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七类人员

(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通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规定试行就业准入制指定工种)或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或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标准每人00元。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次不得重复享受。

八条 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补贴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每人每天给予50元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次。

八条 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下)且有下列情形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庭人员处失业状况城市居民庭成员; ()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 (5)失业残疾人; (6)要抚养成年人单亲庭失业人员; (7)毕业超半年实现首次就业专院校毕业生; (8)就业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9)纳入产能政策围企业失业人员和低生活保障庭有劳动能力并处失业状态成员; (0)省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以及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主创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单位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签订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基养老保险费、基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不超年社会保险补贴

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人应缴纳基养老保险费、基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人应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开发公益性岗位相关件进行社会保险补贴

()人补贴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和标准是公共就业机构托管人档案、级社会保险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缴纳基养老保险费、基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或其至项社会保险费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根据上级部门当年下达就业金情况高不超人实际缴费额3。

3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长不超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签订年以上劳动合且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年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主创业给予不超年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缴纳基养老保险费、基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或其至项社会保险费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根据上级部门当年下达就业金情况高不超人实际缴费额3。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种类包括基养老保险费、基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其给予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人应缴纳部分。

社会保险补贴金支出原则上不超当年地就业金总额(含省级下达就业补助金)0%。

九条 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主要目由政府设置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岗位。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重是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人员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长不超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准)。

(三)补贴标准。

不低当地低工标准60%具体标准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下达件执行;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标准按照省、市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标准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下达件执行。

用公益性岗位补贴金支出原则上不超当年地就业金总额(含省级下达就业补助金)30%。

十条 贫困村特设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三无”贫困劳动力(年龄不超男660周岁、女650周岁)。

(二)补贴期限。

脱贫攻坚期。

省市另有规定以省市规定准。

(三)补贴标准。

600元月。

十条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年和毕业两年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见习企业(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外伤害保险补贴和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其生活补贴每人每月00元人身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0元补贴长不超6月;企业(单位)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50%按留用人数对企业(单位)给予每人000元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十二条 职创业补贴

(我县无各类高校暂不涉及)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参照X财社保[07]80。

十三条 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

依法行政许可、册登记营性人力机构和劳派遣机构(两类机构简称职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且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派遣公司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可享受介绍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就业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每年只能享受次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3月补贴标准每人00元。

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两次。

十四条 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

人社部门认定就业扶贫基地。

(二)补贴标准。

就业扶贫基地每吸纳名贫困劳动力且签订年以上劳动合按照每人每次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若贫困劳动力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进入就业扶贫基地则就业扶贫基地不再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十五条 次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社区工厂。

(二)补贴标准。

每吸纳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年期限劳动合给予000元次性岗位补贴

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其员工总数3对其生产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实际支出额50%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社区工厂指各类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人员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镇(乡)、村集体老厂房、学校旧、农庭院、民居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

十六条 校招聘补贴

(我县无高校暂不涉及)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按照X财社保[07]80执行。

十七条 移就业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

实现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所乘坐交通工具单程或往返实际票价高不超500元。

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次交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十八条 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实现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并应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3月提出申请

实现主创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取得法定证件、依法营6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十九条 创业孵化项目补贴

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用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区)入孵化创业实体提供创业

由市人社局和财政局高按级当年就业金总额0%安排。

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管理办法遵照省市相关件执行。

二十条 公共就业能力建设补助。

()就业创业补助。

补助项目。

就业创业补助用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机构能力建设重支持信息络系统建设及维护以及用向社会购买基就业创业成。

主要补助项目包括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就业创业信息与统计监测、专项就业创业活动、跨地区劳协作、人力调和就业动态调、就业创业型表彰奖励、创业项目推介和成展示、创业项目库建设和运行维护、就业创业场所维护修缮和设备购置、聘请专业人员或购买社会机构提供基就业创业成、《就业创业证》印制等。

补助限额。

财政、人社部门每年初指定就业创业补助金年使用计划报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批准由人社部门按计划使用。

就业创业补助总额由市人社、财政部门按照不高全市就业金总额5%统筹安排使用。

各县市区不得行提取安排。

其《就业创业证》由省人社厅责统印制。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重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技能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高技能人才补助金实行项目管理由市人社部门编制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期规划确定地区支持高技能人才重领域。

二十条 人社、财政部门可根据《X市就业补助金管理实施细则》授权制定相关补贴标准不得突破已明确补贴标准围限定。

确新增其他支出项目须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国专项移支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二条 就业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用以下支出 ()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等支出; (五)发放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六)“三公”费支出。

三 金筹措与分配 二十三条 根据我县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就业金用促进就业工作。

省市下达我县就业金与县级财政当年配套投入就业金相挂钩。

二十条 省市安排就业金按照因素法测算确定各地分配额(办法规定单独申报评审除外)。

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和重工作因素四类。

其基础因素主要根据劳动力人口等指标重考核就业工作任量;投入因素主要根据地方政府就业金安排使用等指标重考核地方投入力;绩效因素主要根据各地失业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人数、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和金结余等指标重考核各地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成效;重工作因素主要根据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就业工作安排部署重考核重专项就业工作完成情况。

每年分配金选择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年就业工作任重适当调整。

二十四条 财政、人社部门应当收到上级金分配通知30工作日正式下达就业金预算。

县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将级政府预算安排给下级政府就业金县人民代表会批准预算60日正式下达到下级财政、人社部门

人社部门应按要制定和报出金分配方案。

二十五条 就业金应按照财政部门关专项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规定做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下达工作。

四 金使用 二十六条 各类补贴金按季受理、审核和支付(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人社部门每季初0工作日和每年月5日起5工作日受理就业补贴申请

以上5受理段简称受理期。

人社部门应0工作日(含公示)完成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应每季二月底前完成拨款手续。

每年月旬受理就业补贴应当年月底前完成审核和金支付工作(由人领取除外)。

二十七条 对单位和人补贴申领与发放。

()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补”办法。

人申领和发放。

职业培训机构缴费参加培训按规定向培训机构所地(或人户籍所地或人就业单位所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

人社部门审核将补贴支付到申请者人人银行账户。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发票)、人银行账户等。

属贫困劳动力还应附扶贫部门开具贫困庭证明材;属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校生)还应附学校开具证明材;属城乡继续升学应届初高毕业生还应附初高毕业证复印件;属学生村官和主择业军队业干部还应附相关单位开具人员证明材或由人社部门责核实其身份。

城市低保庭学员生活费补贴申请材还应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明材。

企业职职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复印件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发票)、人银行账户等。

单位申领和发放。

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对象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或垫付生活费补贴培训6月向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

人社部门审核级财政部门补贴支付到培训机构或企业银行开立基账户。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补贴申请报告、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扶贫部门贫困劳动力开具贫困证明材或学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校生)开具证明材或初高毕业证复印件或相关单位学生村官、主择业军队业干部开具人员证明材、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代申请协议、培训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等。

申请城市低保庭学员生活费补贴还应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明材。

申请企业岗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补贴申请报告、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复印件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代申请协议、培训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等。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或技师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复印件等有关材报级人社部门备案。

各类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级财政部门补贴支付给单位。

申请包括补贴申请报告、培训人员花名册和签到册、扶贫部门贫困劳动力开具贫困证明等材。

不受规定受理期限限制人社、财政部门5工作日(含公示)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工作。

(二)创业培训补贴

申请程序。

创业培训机构向级人社部门报送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级财政部门补贴支付给单位。

申报材。

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基础上应增加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式两份、创业计划复印件创业人员《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跟踪指导登记表等。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申请程序。

七类人员主选择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免收费用。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成鉴定(考核)工作向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将补贴金支付至鉴定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

申报材。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提供补贴申请报告、取得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复印件、人签确认免费鉴定证明材、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等。

鉴定对象贫困劳动力还应附扶贫部门开具贫困庭证明材;鉴定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校生)还应附学校开具人员证明材;鉴定对象城乡继续升学应届初高毕业生还应附初高毕业证复印件;鉴定对象学生村官和主择业军队业干部还应附相关单位开具人员证明材或由人社部门责核实其身份。

(四)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由定培训机构先行垫付。

申请程序。

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报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材并报送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补贴支付给单位。

申报材。

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材基础上增加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贫困劳动力领取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发放表。

(五)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补”办法。

企业(单位)申领。

企业(单位)应受理期向县人社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供以下材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校开具毕业生证明材、劳动合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还应提供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

人社局审核按规定将补贴金支付到单位银行开立基账户。

人申领。

合条件人应受理期向其社会保险缴费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供以下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校开具毕业生证明材、灵活就业或主创业证明材、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人社部门审核按规定将补贴金支付到申请者人人银行账户。

(六)公益性岗位补贴

申报程序。

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应向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将补贴支付给单位。

申请材。

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编、考勤表、发放工明细账(单)、单位银行开立基账户或公益性岗位人员银行账户等凭证材。

(七)特设公益性岗位补贴

、申报程序。

各镇劳保所向人社部门申请特设公益性岗位补贴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将补贴金拨付给各镇。

由镇劳保所将金发给特设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人。

申请材。

人员名单及《身份证》、考勤表、发放补贴明细账(单)、单位银行开立基账户等凭证材。

(八)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程序。

就业见习单位应受理期向级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将补贴金支付到单位银行开立基账户。

申报材。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毕业见习人员提供学校介绍信)、单位发放基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等。

申请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还应附就业见习留用人员名单、见习留用人员劳动合复印件等。

人身外伤害保险应见习人员上岗前完成审核和投保工作。

(九)职创业补贴

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按X财社保[07]80执行。

(十)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程序。

职介机构向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将补贴金支付到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

申报材。

补贴申请报告、人力或劳派遣许可证明、介绍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合期任月工发放凭证、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等。

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3月提供用人单位用工协议复印件和用工期任两月工发放凭证。

人社、财政部门受理以上贫困劳动力职业补贴申请5工作日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工作。

(十)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程序。

就业扶贫基地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补贴金支付到基地银行开立基账户。

、申报材。

补贴申请报告、人社部门认定就业扶贫基地材、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复印件人社部门要出具合期任月工发放凭证、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等。

(十二)次性岗位补贴申请程序。

社区工厂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补贴金支付到社区工厂银行开立基账户。

、申报材。

补贴申请报告、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复印件人社部门要出具合期任月工发放凭证、机构银行开立基账户等。

社区工厂申请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提供场地租赁合复印件、水电费发票吸纳就业所有人员花名册。

(十三)校招聘补贴

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按照X财社保[07]80执行。

(十四) 移就业交通补贴

申请程序。

就业人员应实现移就业6月向户籍所地劳动保障事所提出申请提交人社部门审核人凭身份证到人社部门领取。

申报材。

劳动合(或就业协议)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材)、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出具该人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庭确认材、交通费票据等。

(十五)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受理期向创业所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审核将补贴支付给人。

申报材。

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校开具毕业生证明材、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出具该人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庭确认材 (十六)创业孵化项目补贴

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依据X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X市财政局《关印发X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X人社发[05]3)规定执行。

二十八条 人社部门对单位和人各项补贴金进行审核要向社会公示包括享受各项补贴单位名称、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具体补助人数和金额等。

职业培训补贴还应公示培训容、取得培训成等;公益性岗位补贴还应公示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等;职创业补贴各高校初审校公示。

公示平台般级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官方也可覆盖辖区其他或平面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7天。

二十九条 公共就业能力建设补助金使用。

()就业创业补助。

人社、财政部门每年初制定就业创业补助金年使用计划报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批准由人社部门按计划使用。

设区市人社、财政部门可对各县、区、县级市和市级年就业创业补助金额进行调剂。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该项补助金实行项目管理。

人社厅每年会省财政厅组织专对拟实施高技能人才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上报人力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由其根据申报评审结给予定额补助。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金使用。

要结合区域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要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交流、高技能人才宣传、高技能人才管理、高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等活动。

技能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金使用。

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重要作用选拔行业、企业生产、线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单位建设技能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

三十条 就业金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相关规定执行。

五 金管理 三十条 财政、人社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总体要做年预算工作。

三十二条 人社、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办法规定落实各项补贴加快就业金预算执行进保持金支出进与序进基致防止年底集支出就业金增强就业金使用效性与衡性。

三十三条 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定期对就业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将其列入重监督检围觉接受人、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检和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财管理规制强化部财管理优化风险防控。

三十四条 财政、人社部门应当探建立科学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金绩效管理。

市财政局、人社局根据各地就业工作情况定期委托三方进行就业金绩效评价。

市、县(区)财政和人社部门应当对地区就业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作就业金分配重要依据。

三十五条 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就业金“谁使用、谁责”责任追究机制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私分就业补助金等行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处罚处分条例》等国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疏管理、违规使用金并直接影响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目标实现市县(区)、省财政将相应扣减其下年就业补助金;情节严重取消下年该市县(区)获得就业补助金格并全省围予以通报。

六 附  则 三十六条 就业扶贫期金使用按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可依据办法制定就业金使用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三十七条 办法印发日起施行。

省财政厅、人社厅制定《关规和加强就业专项金使用管理通知》(陕财办社〔0〕)和《关建立健全公共就业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通知》(陕人社发〔03〕39)废止;前有关政策件关就业补助金(原称就业专项金)规定与办法不致以办法准。

三十八条 办法施行前已受理但完成审核划拨手续各项补贴按原政策规定审核划拨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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