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职责(2)

雅苑社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职责(2)。

雅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2、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雅苑社区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档案。

3、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积极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

6、对本辖区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及其他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监督管理。

7、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8、组织本行政辖区域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9、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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