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药剂科职责

人民医院药剂科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医院临床药学药品供应、药品调剂、制剂管理、药学科研、教学等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三、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四、制定与药事管理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组织制订本院药品年度预算,根据本院用药目录,组织实施药品的采购、供应及统计工作

六、积极参与合理用药的监测;组织门诊处方点评;收集、整理、上报药物不良反应。

七、专业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培养新人,努力提高药剂人员专业水平。

八、承担医药院校学生和其它单位药学专业人员的实习、进修等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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