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管理费通告(报业委会)

欠缴管理费通告(报业委会)。

尊敬的各位业主

你们好!

物业管理服务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根据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是每个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xx居物业管理近几年来能维持良好运作,营造了一个文明、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全靠于绝大部分业主每月自觉缴交管理费,对管理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

然而,有少数业主长期故意欠交物业管理费,每天亦同样享受着管理处提供小区的公共服务(如:清洁、绿化、保安、公共照明、设备维修养护等),这对交费部分的业主利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即无形地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部分欠费业主管理处曾以通过电话催款、派发《催款通知单》、登门拜访等形式进行追收,但少部分欠费业主仍不交费,甚至以各种不切合实际的理由进行推搪和拒交。根据今年7月份业主意见调查,并取得绝大部分业主的同意,现将部分欠费住户公示如下:

3—13—204xxx 3—14—304xxx 3—14—501xxx。

3—15—401xxx 3—15—502xxx 3—15—602xxx。

3—16—501xxx 3—16—601xxx 3—17—202xxx。

3—18—403xxx 3—19—603xxx 4—11—603xxx。

小区物业与管理服务是一个整体,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享受服务就应该主动交费。在此,敬请广大业主欠费对象配合监督,发表评论共同约束,并呼吁以上住户尽快交清欠款,共同维护小区正常运作。

特此通告! 欠费查询电话:xxxxxx。

★本通告抄报xx居业主委员会1份。

xx物业管理处。

200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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