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家校提醒机制_探索提升报刊编校质量的倒逼机制

在出版界,编校质量问题一直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

围绕这个话题,学界和业界从没有停止过研究和探讨。

出版物的编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出版物的整体质量,在出版物质量评价体系中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报刊来说,报刊不仅仅是物质产品,更是精神文化产品,在我国还具有喉舌作用,其编校质量不仅关乎报刊社及其从业人员的发展,还关乎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与传承,更关乎党和国家形象。

因此,有效提升报刊编校质量意义重大。

结合新的形势和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要有效提升报刊编校质量,需要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方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对当前报刊编校质量问题的把脉   近年来,尽管政府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强调确保出版物质量,但编校质量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这是不争的事实。

据2010年3月25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载,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曾对全省2008~2009年度78种报纸和231种期刊的编校质量进行了抽查评比,结果发现,全省仍有近半数报刊编校差错率高于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万分之三的标准,广播电视类报纸的差错率甚至达到万分之十五以上。

这种状况应该说在全国各地都具有普遍性。

面对严峻的现实,查找原因,并寻找相应的对策,以切实有效地提升报刊编校质量,就成为一种必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出版产业化已是大势所趋,除了党报党刊,大量的报刊社改制转企。

在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之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赚取利润,就成为报刊社的一种自然追求。

在这种追求之下,报刊社纷纷压缩出版周期、扩大出版规模、精简机构人员、降低出版成本。

报纸由周二、周五出版改为日报,日报由4版、8版扩大到动辄几十个版甚至100多个版。

期刊由月刊改为半月刊、旬刊甚至周刊,页码也随之增加。

许多规模较小的报刊社裁撤校对科(室),推行“编校一体化”,甚至主要依靠社外力量进行校对,以加快出版速度、压缩相关开支。

受这种大环境刺激的当然不会仅仅是单位,还有人。

在快节奏、高频率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下,再加上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人们的浮躁情绪也明显增加。

表现在出版领域,就是作者、编者、读者的浮躁,写作时字斟句酌、精雕细琢的作者越来越少,编校时编不厌精、校不厌细的编校者越来越少,阅读时认真仔细、悉心研读的读者越来越少。

在巨大的任务和压力面前,报刊社的记者首先要保证的是发稿的数量,编校人员首先要保证的是编稿的数量和校对的数量,因为这些直接关乎自己的饭碗和奖金。

至于编校质量,只能往后考虑。

一般情况下,即使出了编校差错,也顶多是扣点奖金而已,而这与注重数量带来的收入相比往往是九牛一毛。

作为报刊社监管者,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很多情况下也是抱着“理解”的态度来看待编校质量问题

虽然有例行的报刊编校质量检测和报刊审读,但检测和审读的结果往往无法对报刊社形成实质性的影响,编校质量不合格,报刊社无非是得不到相关的荣誉,最多是被通告批评或罚款,鲜有因此而出局者。

在小小的荣誉和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如果不可兼得,已经具备“经济人”属性的报刊社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完全可以预见。

读者也是报刊编校质量监督的外部力量,但缺乏有效的渠道来反映问题,或者即使反映了也往往得不到任何具有实质性的回应,无法对结果进行追究,因此这种诉求往往无疾而终。

提升报刊编校质量倒逼机制探索   在以往关于编校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中,出现的往往是一种笼统的、口号式的提法,如要端正认识、加强管理、强化培训、提升编辑业务素质等。

这些提法当然没有错,但要落到实处却非常困难,经常因为大而化之、与形势和现实脱节、缺乏可操作性等而流于形式,成为纸上谈兵。

虽然作为出版单位,报刊社既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但对其在法律范围内的逐利行为,我们无法进行指责。

我们不能要求已经成为“经济人”的报刊社放弃逐利行为,去过苦行僧的生活,这也不是国家对出版行业进行改革的初衷。

对作者、编者、读者的浮躁,我们也无法指责,因为这毕竟是在大的社会形势下作为“社会人”的一种自然而本能的反应。

对于作为监管者的新闻出版部门,我们甚至也无法进行更多的指责,因为监管者毕竟主要还是管方向、管政策,无法也不能介入报刊社的具体业务中。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理解并坐视报刊编校质量问题的存在。

笔者只是想通过以上分析表明一个意图:提升报刊编校质量,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形势需要和具体情况,使对策更具可操作性、更有效,任何脱离实际的大而化之的对策都将流于空谈,产生不了实际价值。

笔者认为,要有效提升编校质量,建立一种硬性的、基于他律的倒逼机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这种倒逼机制就是:就报刊编校质量问题,在作者(包括记者)、编校者、出版者报刊社)、监管者(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读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连接,形成层层约束、层层倒逼的状态。

在这个约束链条中,读者监管者或者出版者反映编校质量问题监管者出版者进行监督、督促,出版者形成严厉的奖惩制度对编校者形成约束,编校者对作者提出一定的文字要求,要求作者对稿件的文字进行推敲以尽可能地减少差错。

这样,通过层层倒逼编校质量就在无形中被重视、提升起来了。

区别于前述主要基于自律的对策,这种倒逼机制让处于这个链条中的作者、编校者、出版者监管者读者等,对编校质量的要求都成为一种客观上的“必须”,而不是主观上的“可以”。

读者作为消费者,有权利就报刊编校质量问题监管者出版者提出质疑,并要求得到及时的回应

读者的疑问,监管者有责任和义务对出版者进行调查核实,并强化对出版者的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这是其职责所系。

出版者作为产品的提供者,必须回应读者的意见,必须接受监管者的监督,并对下一层次的编校者提出严格的要求,这不是出版者“要”转变认识、强化培训的问题,而是“必须”转变认识、强化培训,否则就有可能在读者监管者的要求之下退出市场和竞争。

编校者在接到出版者的要求之后,必须进行认真整改,并主动学习,提升编校业务素质,防止类似错误重犯,否则就有可能丢掉饭碗,被淘汰出局;还要与作者加强联系沟通,对作者的写作质量提出一定的要求,以便自己有一个比较好的编校基础。

作者(记者)作为文字材料的提供者,为了使文章得到顺利发表,必须响应编校者的要求,提高文章的文字质量和水平,否则文章就有可能被编校者弃之不用。

如此环环相扣,报刊编校质量就能够在各个环节都得到相应的保障,不是“可以”提升问题,而是“必须提升”的问题了。

在这个解决问题的框架中,既没有强制改变出版者“经济人”的属性,也解决了编校提升业务素质的问题,还从源头上(作者)保障了编校质量,同时也使监管者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

构建报刊编校质量倒逼机制的要素分析   在报刊编校质量倒逼机制的构建中,读者的消费者意识、监管者出版者读者回应制度、监管者出版者出版者编校者的约束机制、以及在此过程中编校价值观和编校文化的建设,不仅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

要把倒逼机制链条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思考,合理看待并全面衡量系统中各个要素,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为要素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保障,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编校价值观和编校文化的建设,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从而使报刊编校质量意识和制度内化于各个要素之中,并持续地发挥作用。

读者的消费者意识是使倒逼机制产生作用的原动力。

通过审视倒逼机制链条可以发现,读者是推动整个倒逼机制链条产生作用的源头,是整个链条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力量。

读者的消费者意识和反映问题意识的缺失,将使整个链条失去源头活水,其他各个环节失去推动力,从而无法真正发挥出倒逼效应。

因此,虽然读者的消费者意识的培养非一朝一夕之功,但政府和社会的推动和引导不可废弃一日。

要在全社会积极树立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者意识、权利维护意识、举报投诉意识等,倡导社会新风。

建立监管者出版者读者回应制度是使倒逼机制产生作用的制度基础。

如果仅仅有读者编校质量的反馈和质疑,而缺乏监管者出版者回应,那整个倒逼机制链条将产生断裂,作用无法持续发挥下去。

因此,应推动监管者出版者建立硬性的回应制度,即在接到读者的反馈和质疑后,监管者出版者要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实质性的回应,并以发出通告、刊登更正启事甚至召回出版物进行重印等形式表现这种回应的有效性,给读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应上的任何虚假和敷衍行为都将使读者失去对监管者出版者的信任,进而对整个倒逼机制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监管者出版者出版者编校者的约束机制是使倒逼机制产生作用的重要环节。

监管者出版者的约束主要表现在:对出版者回应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出版物的编校质量进行审读和定期评测,并据此对出版者采取授予荣誉、积极扶持或通报批评、进行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甚至使其出局等种种措施。

要建立准入机制,把编校质量作为一个硬杠杠,推行末位淘汰制,严肃实施“一票否决”,使一心埋头赚钱而无视编校质量,致使报刊连续在编校质量检测中达不到规定要求者退出市场。

约束的力度要大到可以使出版者在赚取眼前利润和维护报刊生存之间立即做出明确选择。

出版者编校者的约束主要表现在:制定科学规范、适合自身的编校流程和编校方式,实施合理的编校奖惩制度等。

编校流程和编校方式的选择上,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各报刊社自身的情况进行合理确定,比如较大规模的报刊社可以实行编校分离,规模较小的报刊社可以实行编校合一。

对于编校合一问题,很多研究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这是造成编校质量下滑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笔者并不这样认为。

俗话说,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每家报刊社都有自身的情况,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最后得到的结果。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报刊社,限于人员等各种因素制约,在实际工作中的确无法采取编校分离的方式,而编校合一也并非一无是处。

比如,编校合一可以减少很多繁琐的程序,避免因衔接问题造成编辑和校对人员互相推卸责任,并使编校人员尽心尽力投入到稿件的编校中,对最终结果切实负起责任。

编校合一还可以促使责任编校人员放弃对外校人员的完全依赖,自觉努力提升自身的编校业务素质,以便更优质高效地对编校问题进行得当的处理。

实施编校奖惩制度要克服执行中的烦琐程序,便于量化操作。

一些人员较少、力量较弱的报刊社无法投入过多精力对编校环节逐一进行监督,那么便可以采取事后监督的方式实施奖惩,比如设置一定的差错基数,超出则罚,控制得好则奖,参照依据可以是报刊社编校质量检测的结果,还有读者包括报刊社内部发现并核实后确定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奖还是罚,都要使编校者切实明白自己在这一环节中担负的重大责任。

编校价值观和编校文化的建设,是使倒逼机制发挥长效作用的内在保证。

笔者此前强调的奖惩制度、约束机制建设等,虽然是使倒逼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但是,如果单纯地依靠这种外在的约束和控制一味地施压,将引起编校者的反感和抵触,并寻找一切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化解这种压力,从而使这种保证落空,使倒逼机制无法持续发挥作用。

因此,要使倒逼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还必须加强编校价值观和编校文化的建设,使“编校产生效益、创造价值”的理念内化于出版者编校者的思想意识,进而在出版界形成一种自觉的编校文化。

这种文化将使身处其中的出版者编校者自觉遵循出版规律,重视编校工作,强化编校责任,尽可能地减少编校差错、提升编校质量

在这种理念和文化氛围的影响与作用下,倒逼机制将与作者、编校者、出版者监管者读者等各要素的积极主动作为共同作用,从而使报刊编校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提升

(作者单位:领导科学杂志社)   编校: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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