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区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卫生局颁发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与职责。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

职责:负责指导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审核和批准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规定、方案;决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其它重大事项。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公室

职责:

1、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住院医师培训考核执行情况。

2、负责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各科住院医师培训情况,定期组织考核

3、负责管理住院医师培训的所有档案;。

4、审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资格。

5、定期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汇报住院医师培训情况。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组。

以单个临床、医技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单元,各临床、医技科室设专家组组长一人,专家若干,各科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决定专家数量,专家必须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各科将拟定的专家组名单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核,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批准后可成立。若人员有变,必须重新申报、审批。

职责:

1、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方案、要求,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核、备案。

2、按照本专业制定的培训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培训

3、负责住院医师的各种考核,包括出科考核、转段考核、及第二阶段的定期考核等。

二、培训时间及阶段。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5年,分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一阶段为期3年,第二阶段为期2年。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三、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后未从事临床工作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研究生毕业前已任住院医师,但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进入第二阶段相应的培训年限。

(三)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可根据业务水平及工作年限决定实际培训阶段。原则上参与临床工作未满三年的参与第一阶段培训,满三年未满五年的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主治医师基本条件要求。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熟悉与医疗卫生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医院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依法行医,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医患沟通技巧。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

第一阶段结束后,掌握所轮转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的诊疗常规、常用的临床操作技能。此阶段必须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第二阶段结束后,掌握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各种疾病的诊疗常规和常用的临床操作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和新技术。此阶段必须通过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必修课考试。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着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

(四)科研能力: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掌握各种文献检索工具的使用方法,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五)教学能力:能指导实习医师的临床实习,有一定的带教能力。

五、培训方式。

临床实践、自学为主,采用参加科室轮转、辅导老师带教、科室培训和医院组织辅导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方式。

(一)辅导老师带教:

第一阶段要求各专科安排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指导,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同时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

第二阶段由各专科副高以上医师指导,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通过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达到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熟练掌握危重病人的救治。鼓励参与临床科研,撰写综述或科研论文。

(二)参加轮科和科室培训

1、参加轮科主要是第一阶段培训中,本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需轮回参加临床各主要科室临床医疗工作。轮科计划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制定。研究生和中医、眼耳鼻喉、麻醉、口腔、影像、病理、检验及其他已定专业的本科生,原则上主要在本专业内轮转,可适当安排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专科进行轮科,其轮科计划由各专科的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核后执行。

2、第二阶段专科培训阶段。

在本专业的各亚专业组内轮转学习,必须安排担任本专科的总住院医师工作(门诊、口腔中心因医院暂不设总住院医师可除外)。总住院医师工作要求按照我院的《总住院医师制度》执行。

3、内科、外科系统专业的住院医生必须到急诊、ICU各培训3个月,如在第一阶段培训中未安排的,必须在第一阶段科室安排,并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备案。

(三)医院组织辅导。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定期安排各专科的专家进行讲课辅导,讲课内容由各专科自定。参与医院或医学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讲座。

六、考核

1、第一阶段培训考核:对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生,以每轮转一个科室为一个考核周期,于住院医师结束在该科轮转前完成考核考核分医德医风、操作技能和理论三部分。医德医风及操作技能考核由各专科的专家组负责,理论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完成后将成绩登记归档。第一阶段结束前需进行理论、医学英语、操作技能等方面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2、第二阶段培训考核:由各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组制订考核方案,定期组织考核第二阶段培训结束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

住院医师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考勤。

(一)住院医师培训阶段的考勤由各培训科室负责,培训期间请假3天以上者,需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批。

(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的本科生及直接参加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的研究生实行24小时负责制,具体要求: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任何时候都能随叫随到返回科室;每天晚上7:00至9:30分必须在科室,参与夜查房、临床诊疗工作或业务学习,由住院总负责该时段的考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定期抽查;节假日完成科室查。

房工作后方可休息。

八、其他管理规定。

(一)在培训阶段,多次违反本细则管理规定及医院有关制度的,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讨论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第一阶段结束考核不合格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第一阶段培训延期一年;对经多次考试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处理。

(三)必须完成总住院医师、急诊、ICU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晋升主治医师。

(四)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住院医生不能单独值班,所书写的病历、病程记录等医学文书需有上级医生签名确认,不能独立开具医学证明文书。

本办法自公布即日起实施,之前实施的《关于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办法》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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