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全面开放下外资银行的监管:近代中国的经验及启示

[摘 要]近代 中国 被动开放银行业,政府无力尽监管之责,外资银行一旦经营失败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而现在银行全面开放我国的自主选择,在借鉴 历史 经验的基础上,对外资银行监管要有全面和清醒的认识。

全面开放并不是放任,监管也不意味着制约,要在开放中不断完善对外资银行监管

[关键词]银行开放外资银行监管;近代中国      一、银行全面对外开放挑战我国银45—监管      随着 经济 金融 全球化的 发展 ,银行对外开放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各国银行纷纷开辟第二母国市场,寻求新的业务增长机会,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

这种趋势不仅表现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时表现在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

而且有越来越多的跨国银行将其经营目标定位为争取在新兴市场做根植银行(Embeddedbank),即从一个外来银行调整为做当地最大的外资银行、做和当地银行一样的大银行

随着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资产总额中外资银行所占比重迅速上升,截至2004年底,多数中东欧国家的这项比例已经超过了80%;拉美地区多数国家接近和超过50%;亚洲地区总体上比例较低,但香港和新加坡都超过了70%。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对外开放已经走过了26个年头,尤其是人世后,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大量外资银行进入我国,把我国作为新的利润来源地。

截至2006年9月末,营业性的外资银行机构数量达到269家,比人世之初增加了98家;非营业性外资银行机构即代表处也增至242家,这些代表处在未来很可能升格为营业性机构。

人世五年里,外资银行在华总资产几乎翻了一倍。

在市场份额方面,从全国范围看外资银行的地位变化不大,但在上海,这个比例已经超过10%。

在全国外汇贷款和贸易融资市场,外资银行的份额已经分别达到20%和25%。

代写论文   2006年底,人世过渡期结束,我国银行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阶段,这将会给金融部门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增长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免不了使人产生各种顾虑,担心国内金融部门被外资控制,由此更进一步担心开放银行体系甚至是整个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增长带来不稳定性,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事实上,随着银行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大量进入,东道国的银行监管难度往往明显增大,给银行监管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但面对挑战,我们应该做的不是不开放或与市场化方向背道而驰,而是要在坚持开放和市场化的前提下,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银行开放是否会加剧金融不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地区)是否具备完善的银行监管框架。

全面而有效的银行监管,可以使金融动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二、近代中国的经验和启示      银行监管是否全面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银行对外开放对一国的影响是正向的还是负面的。

在这方面近代中国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值得吸取。

事实上,我国对于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并不陌生。

一个多世纪以前,当中国还没有一家中资银行的时候,麦加利、汇丰等外资银行就已经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确立了根深蒂固的基础。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一百年后的今天。

外资银行再度进入中国,其中多数与中国市场渊源很深,在中国已有上百年的历史。

百年前的中国,国力孱弱。

金融业完全控制在外资银行手中,银行业被动地对外开放,根本谈不上对外资银行监管

外资银行凭借其在华的种种特权在中国发行纸币、开展存放汇等银行业务,垄断了中国的金融,而一旦经营失败,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北洋政府时期成立最早倒闭也是最早的中法实业银行就是一个例证。

毕业论文   中法实业银行成立于1913年,名义上是中外合办银行,但实际上占其资本三分之一的中国的股份是由法方出借抵充的,权力由法方总揽。

该行取得经营中外各国商务、贸易、汇兑并代理各项借款的特权,其发行的纸币流通各地,为数颇巨。

1921年7月,巴黎总行因投机失败而停业,累亏达五百兆法郎之巨。

在华的各分行同时清理,纸币停止兑现。

北洋政府迫于舆论压力,责成北京银行公会协助收兑,由财政部应付该行欠款中扣还。

其后一个月内,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的银行公会共兑入纸币2099162元,尚未兑取的仍有227065元。

当时国人对于外资银行“素来想象其稳实可靠,因而信赖之,是以外国银行以及中外合办之银行,其营业均甚发达;在外人心目中,亦自以为优于我国之金融机关。

”中法实业银行的倒闭,给迷信外资银行的国人一个深刻的教训。

但是国人并没有从此不再相信外资银行的“稳固无比”的光环,就在中法实业银行的倒闭仍使人记忆犹新。

其受损者犹有余痛之时,华俄道胜银行又宣告停业清理。

其时,有识之士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外国在华银行不遵守我国 法律 的种种弊端,并呼吁“过于信赖外国银行”的国人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迷信外资银行,因为正是“上至国家公帑。

下至庶民零款,泰半为彼所吸收,乃其结果仍以之转贷于我国商人,是以我国之财供彼投资、供彼获利,而犹以为外国银行之资产丰厚、信用稳固,抑何不察之甚耶”;还呼吁政府采取措施,除弊兴利,认为对外资银行应当实行如下规定:一是“禁发钞票”;二是凡欲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行者应“呈请注册”;三是将外资银行于营业范围之外兼营他业者“取缔营业”;四是外资银行除例行报告的报表外,我国政府应能“随时稽查”,以免其突然歇业给我国债权带来损失;五是虽然外资银行总行设于国外,但若遇其关闭歇业,其分支机构应依照我国法律“依法清理”。

而不得借口其本国法律。

但是现实中被动开放银行业的政府无力尽其监管之责。

华俄道胜银行停业令发布之前,作为股东之一的中国政府并未收到任何通知,破产之事也未经过股东总会,政府预先并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和对策,国民更是无法规避风险,致使与中法实业银行如出一辙的银行倒闭再次上演。

代写论文   一个多世纪过去了,如今面对众多外资银行的不再是积贫积弱的旧中国,而是国强民富的新中国

银行对外开放,尤其是人世过渡期之后的全面对外开放我国的主动选择。

而百年后重返中国外资银行,在实力和技术上都大大超过其前辈,且相比中资银行在某些方面仍占有优势地位,这给我国银行监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三、银行全面开放下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正确认识      1 对外资银行监管不可缺位,全面对外开放并不意味着放任。

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在对中国金融体系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风险。

如今人世后五年过渡期已经结束,我国开始履行全面对外开放银行业的承诺。

截至2006年8月末,在华外资银行不良资产率仅为0.79%,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充足,多年来保持连续盈利;但同时,少数违反法律法规和不审慎经营的外资银行也凸显出来。

为此监管当局加大了风险防范和查处力度,针对近年来查出的大额虚假交易、超范围经营人民币业务、关联授信严重超标等问题,先后取消了9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罚款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其中,银监会成立后的首张罚单就开给了号称美国第五大银行美联银行

2003年8月。

美联银行北京、上海代表处因其违规开展经营性业务,主要是支票托付和信用证项下的索汇业务,接到银监会开出的罚单,非法所得被没收,并被课以同等数额罚款共计44万美元;同时,银监会还取消了美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一年任职资格,上海代表处升格为分行的申请也遭驳回。

事实上,2002年人民银行颁布的《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任何单位或 自然 人签订可能给代表机构或其代表的外资金融机构带来收入的协议或契约,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

美联银行不能也不应该不熟悉中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明知故犯,示范效应十分恶劣。

论文代写   在人们的印象中,外资银行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而且进入中国外资银行大多是国际知名的大银行,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行业地位,应该不会违规。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外资银行也有良莠之分。

规模较大、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外资银行一般比较注重业务的合规性,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寻求合理收益。

但诸如少存多贷、将其在境内吸收的外汇资金调往境外套汇套利、转移利润逃避我国税收、少缴存款准备金、利用非价格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等违规现象也并不少见。

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外资银行内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打法规的擦边球也成了外资银行内部公开的秘密。

美联银行事件提示我们,在对外资银行开放市场的同时必须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

进入中国市场,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规和制度。

全面对外开放不意味着放任。

严格监管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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