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微观组织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论文关键词: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 ;论文提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化是改革开放后出现在我国农业经济中的两个新生事物,前者是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形式的制度创新,后者代表了一种新的产业经营理念。

通过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是解决如何发展农业、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真正做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业产业化成为中国农业农村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但是,作为中国改革策源地的农村,却接连出现了农业增长减速、农村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人们统称为“三农问题”。

面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的诸多矛盾,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跨入经济大门成为重中之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中央和地方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

一、农业产业化的涵义      农业产业化是现阶段在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由农民探索出来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一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含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环节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在实践中,它表现为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化、企业化的特征。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强,农业生产开始向产前、产后延伸,形成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多种多样农业产业化经营运行模式。

至2007年,全国各类产业化组织总数达15万多个,带动农户9,000多万户。

各类产业化组织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市场主体。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虽然还处于初始阶段,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显现出较强的发展活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的小规模分散经营的自然和市场两重风险越来越大。

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自我保护功能,成为农民的迫切希望。

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依靠科技进步,健全社会化服务,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载体。

因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了产生的土壤、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必要。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建立联结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纽带。

目前,我国农村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农户家庭经营存在信息不灵,难以准确了解市场需求信息,生产往往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农户家庭经营生产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高,无法形成规模经济,不能取得规模效益;农户分散地进入流通领域,无论流通设施及手段,还是经营能力及方式都不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

如果能够把分散的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统一协调各方面、各环节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家庭经营与大市场有机结合。

为有效解决农民的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的连接问题,构建起现实的纽带和桥梁,打下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

虽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无论如何,其中本质的一条都必须强调农民参与的要求。

只有农民的参与,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固有属性;缺少农民的参与,也就不能称其为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形成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

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依托。

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利用自身的优势,及时掌握生产技术和市场动态,组织和广大农民生产适销对路、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品种,形成规模化生产,使品牌产品和支柱产业迅速崛起,为形成主导产业提供了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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