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团”变“讨房团”

冯光东非法集资案背后,是隐藏在江浙地区一个庞大的非法集资江湖。2008年9月至今,仅宁波市两级法院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0多起,涉案标的额达200多亿元。

冯光东失踪已经半年多了,他的身后留下了一大串的讨债者和要不到房子的“炒房客”。据保守估计,冯光东涉嫌非法集资超过2亿元。

在民间资本充足的浙江,冯光东的失踪似乎并不是一个新闻。冯是一个农民,在不到7年的时间就建立起了一个“神话王国”,并罩上了许多灿烂的光环,他的背后则隐藏着一个庞大的非法集资江湖。

嘉兴商人被骗。

应林桥是浙江嘉兴人,靠做生意为生。他说自己此生最大的不幸就是认识了冯光东,因为冯一下子骗去了他360万元。

应林桥回忆,2009年正月,他在宁波购买奔驰车时,因为当时提不到车,经宁波中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袁培存介绍认识了该公司董事长冯光东冯光东说,他认识汽车销售公司的人,可以帮忙搞定此事。最后,在冯的帮忙下,应林桥提到了车。他不由得对冯刮目相看,认为他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

在接下来的交往中,冯光东跟应说自己在泗洪有一个“大的房产项目”。冯光东说的这个房产项目位于江苏省泗洪县经济开发区青阳工业园戚皇路东侧,占地300余亩,开发商是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宁波中皇控股集团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一家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冯身边的人也对我推荐了这个项目,我就相信了冯的话。”应林桥说。

2009年4月25日,应林桥和妹妹应华玲等一行7人抵达江苏泗洪,考察中皇房产。应林桥告诉记者,“冯光东当时说,在泗洪投资他开发的房产,升值空间比较大。可以按照开盘价打八五折卖给我们,如果房产不涨价,他的开发公司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在开盘价(未打折)的基础上加价20%进行回购。现场察看后,应林桥觉得项目还不错,于是决定购买7套商铺,总价360万元。应林桥说,2009年5月20日,他给冯光东打款60万元。9月1日,打款200万元。12月1日,又打款100万元。在2009年12月份的时候,应林桥说他接到冯光东的电话,称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

应林桥说,7套商铺是以自己妹妹应华玲的名义和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在2009年12月7日签订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者看到7套房产分别是24—1、24—2、24—3、24—4、24—5、24—6、24—7,总面积为992.11平方米,商品房总价为360万元。但让记者意外的是,合同显示出卖方是“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合同最后一页的出卖人一项上,盖的却是“宁波中皇控股集团”的章。合同称,“商品房是预售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由出卖人向泗洪房地产管理处申请登记备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冯光东用此手段吸引了大批“炒房者”。在2009年5月份,应林桥的妹妹应华玲还参与了一个炒房团,购买由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泗洪开发的住宅。

“炒房团”的发起人之一袁培存宁波人,任宁波中皇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他告诉记者,冯给他们推荐这个项目,发动大家组织人到泗洪买房子,他就发动一些熟人和朋友分批到泗洪购房。据袁培存统计,已经备案,开正规发票购买中皇城叠拼别墅的浙江投资客有9人。另据袁培存统计,已经付款还未备案的还有23套。购房面积最小的167.3平方米,面积最大的186.74平方米。

“当时冯光东给的折扣比较低,打完折后,1平方米价格大概2000元左右!”袁培存说。据了解,2009年12月份是最后一批“炒房团”来泗洪买房子。有的人甚至都没有来泗洪现场,一位购房户直接就在宁波中皇控股集团签约,买了4套房子。“当时挺疯的,而且说按揭很好办,冯还称与银行的人熟悉。”袁培存说。

记者从多种途径了解到,这些投资客大部分来自宁波,浙江省内其他地方也有,据保守估计有数百人。他们在泗洪购房,刚开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缴纳了3成的首付。

血本无归的投资客。

问题的集中爆发,是在2010年5月份。记者采访的多名浙江投资客称,他们在今年5月份接到开发商的催款通知,“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要尽快缴齐余款!”。

其时,国家出台房贷新政,多家商业银行出台新规,“外地人买房需向贷款银行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贷款人异地购房的,需要当地公务员提供担保,审核过程也变得严格起来了。”由于贷不到款,而手头又没有足够的钱付清余款,很多投资客在开发商的一再催促下,显得非常焦急。

此时,炒房客们忽然发现,他们手中的合同没有编号。应林桥记者说,不少人开始联系冯光东,但其手机一直关机。大家随后发现: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10年5月6日突然进行了变更——冯已经退出了这家公司。而宁波中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进行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这时,大家慌了,纷纷找到中皇城售楼部要求退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购房者手中有两份合同,房子的价格也不一样,一份价格高,一份价格低。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柯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者与公司当时签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真实的出售价格,第二份是提高了总价的合同,目的是多从银行贷款。要退也只能按照最初的价。另据柯挺介绍,这些购房户的首付款到底有没有打到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要进一步核实。“今年5月份,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确实变更了,冯已经退出。如果这部分人的购房款确实进了开发公司,我们会妥善处理;如果不是,那可能涉嫌诈骗,建议报警。”。

就此事,记者泗洪房地产管理处开发管理科一名姓曹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他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表示,如果合同上没有合同编号,那就是假合同。“应该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就卖房子导致的。”另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该楼盘在2009年12月1日取得了10套房子的预售许可。2010年5月11日,又取得部分预售许可。而事实上,大部分购房户持有的合同都没有合同编号。

合同冯光东自己打印,并不是有编码的制式合同合同封面并无编号。合同签订时,并未取得初始化登记及预售许可证。”应林桥说,自己那份合同上所盖公章,并非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不是宁波中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而是宁波中皇控股集团的印章,不是其公司全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冯光东将房产项目转让给了奉化两家公司,记者随后与其中一家公司的张总取得联系,张称冯把股份转让给他后就失踪了,后来发现他在外面欠了很多钱,前来讨债讨房的络绎不绝,他也是受害者之一,但是他目前也找不到冯光东了。对于有人从冯光东手中买的房子,张总表示,如果经过注册备案的,他们将会把付的钱退还,没有备案的,他们不予承认,让大家找冯要钱去。

发稿前,经记者核实,签订正规合同宁波投资客已经按照原付款金额退了房子,拿到了首付款。一位投资客告诉记者,后来的开发商之所以退了大家的首付款,也是因为现在房子价格每平米涨了300多元,而退款的价格还是年初的价格,退款后开发商再把房子卖出去,也能赚。

但是,那些没有签订正规合同的人,钱并没有被退还。他们像应林桥一样,血本无归。

饮鸩止渴的集资者。

接到投诉后,记者多次来到位于宁波市江东区的上东国际大厦中皇控股有限公司寻找冯光东的下落,但是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但在寻找冯光东的过程中,记者不断遇到前来向冯讨债的人。来自江北的李先生说,经朋友介绍,他以2分利的价格借给冯的公司300万元,冯以上东国际的一层办公楼抵押。冯失踪后,他才发现冯的这层办公楼早已抵押给了银行,并且有几十名债主已经将冯起诉到法院,法院已对此办公楼进行了查封。

记者接触的众多债主中,多的借给冯1000多万元,少的是一个来自贵州的打工妹,借给冯5万元,冯失踪后,这名打工妹气得差点自杀。鄞州区一名债主,也借给冯300万元,后来因为讨债无望,于不久前跳楼身亡。

另据冯公司的员工介绍,冯利用高息低价卖泗洪房子的方法“非法赚钱”,借给他钱的不但有宁波本地人,还有许多外地人,非法集资高达2亿多元。最后,因资金链断裂,冯不得已选择出逃。

据公开的资料显示,冯光东是浙江省象山县茅洋乡人,出生于1974年1月,除担任宁波中皇公司董事长外,还兼任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泗洪县政府经济顾问等社会职务。

据冯老家的人介绍,冯早年在家务农,曾开过服装厂,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服装厂倒闭,冯随后来到宁波发展。

袁培存和冯刚来到宁波时就认识,他说那时候冯在一家房产中介做业务员,每天骑个自行车到处拉业务。冯公司的工作人员则称,冯是炒房子赚取的第一桶金,然后自己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此后,因为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冯赚了不少钱。此后,冯成立了宁波中皇投资有限公司。

冯老家茅洋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冯光东出去几年之后,“突然发了”,开着奔驰车到乡政府跑了几趟,让众人刮目相看。“后来,我们才知道,冯搞的是高息非法集资的生意。当时我们就感到这个人不可靠,因为这种生意最终肯定无路可逃,因为啥生意也不会有那么高的利润可赚。”这名工作人员说。

据冯公司内部的人介绍,冯大约从2006年开始做这种生意,他把别人的钱拿来炒房子,究竟赚没赚钱,大家都不知道。但是他对外宣称,是赚了钱的,让拉钱来的人也有差价可赚,因此大家都介入到了他的生意当中。这期间,冯还被评为第七届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

2008年年底,冯认识了江苏泗洪县前来招商引资的官员。“当时,房。

地产市场低迷,冯已经意识到用这种手段,无法为继,决定搏一把,于是和泗洪的官员达成协议,决定到泗洪房地产开发。”一名熟悉冯的人告诉记者。冯到了泗洪后,和泗洪的官员关系“搞得不错”,泗洪聘请他为县政府的经济顾问,还有领导经常到他的公司视察,把他视为泗洪招商引资的标杆。

对此说法,应林桥给予了证实。他说他到泗洪考察时,政府官员曾说过,冯的项目很好,保证大家都有钱赚,赔了算政府的。正是由于这些绚丽的光环,使大家相信了冯的实力。

冯公司内部的人介绍,冯此时已经“危机四伏”。他先期建的房子是安置房,应由政府收购。但是快建成时,当地政府又不收购了,让他上市销售,从办手续到销售还需要一段时间,冯根本无力支撑下去。在这种情况下,他采取饮鸠止渴的办法,想尽办法找钱,前边提到的那些“炒房客”就是上当者之一。此外,冯还以四分、五分甚至六分的利息拉存款,以图渡过危机。但是,资金链却越绷越紧,直到最终断裂。

在采访中,记者多次试图和冯取得联系,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目前已有十多名受害人以冯涉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向宁波市公安局报案。宁波市公安局将此案移交给江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调查。据江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介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目前他们也在寻找冯的下落。

另据泗洪县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冯光东因为涉嫌诈骗银行贷款而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当地警方正在追捕他。

非法集资背后的江湖。

宁波作为沿海开放城市,民间借贷活动频繁。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银根紧缩,企业效益下降,导致民间借贷的资金链断裂,集资类纠纷案件在全市集中爆发。据统计,2008年9月至现在,宁波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0多起,涉案标的额达200多亿余元,涉及被害人近3000人,未偿还的借款金额达100多亿元。

“在这些非法集资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江湖。这些犯罪大多属于高智商犯罪,作案手法的共同点是虚假承诺、高额回报、骗取群众资金。最终因被告人无法承受高额利息,引起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副院长张丹丹说。

综观冯光东案,他承诺客户的固定收益率为8%到12%不等,这相当于支付高于银行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息,并且在初期及时兑付,以获得信任,致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计风险,纷纷加入其中,并常常拉亲朋好友入伙。而集资人将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用于高息拆借资金牟利、投资实业等,最终害人害己,走向逃亡之路。

张丹丹对记者说,这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绝大部分是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交织。很多被告人掌控了多家企业,如以个人名义借款,就以单位作担保;以单位名义借款,则个人作担保,而且各个单位均提供自己的账户供被告人收付资金,导致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交织,很难细分每个被告单位、每个被告人具体的犯罪金额。而在记者的调查中,冯光东也是以此手法进行诈骗。

“江浙地区民间资金充足,帮助充裕的民间资本找个合法的有吸引力的投资回报出口,是金融部门应该认真思考的。”张丹丹说。一面是可供选择的融资、投资产品种类少、渠道单一,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另一面是非法集资人对民众许以超出银行利息的高额回报。“非法集资一开始都比较隐蔽,不容易被发现,这就需要大家加强辨别意识,不要轻信‘高额回报’的承诺,对一些所谓的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1月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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