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供水管理规定

荔园供水管理规定

为保证向用户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加强供水管理,达到节约用水、满足用户需要之目的,特规定如下:

1.由管理处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水管员负责对楼宇水池水箱钥匙的保管和水池水箱清洗工作。

2.在非限水季节(以市政府通知为准),管理处应尽力保证随时向住户供水。在确实需要临时停水时,应先通知住户停水后必须采取临时供水办法,向住户供水

3.地下贮水池、天面水箱每年应彻底清洗两次(特殊情况由水管员管理处建议增加清洗次数),并送水质样品(或由水务局取样)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检验,水质必须合格。水箱人孔应加盖、加不锈钢纱网密封并加锁。

4.水管员在巡查中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杜绝浪费。

5.抄表员每月要对每户用水量进行分析,发现用水异常应进户查询,帮助解决用水浪费现象。

6.随时向住户进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7.执行市政府分段收费规定,用经济手段管理,加强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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