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资诈骗罪认定难点及对策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全面改革有了进一步深化,在这一重要发展阶段,对法律体系的构建完善性就比较重要。
社会发展的复杂化,就逐渐出现了集资诈骗的不法问题,在对这一罪行的认定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方面的影响,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基于此,本文主要就集资诈骗的构成要素以及认定的难点加以分析,然后结合实际对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优化策略进行详细探究,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对实际的发展有所裨益。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集资诈骗罪;难点;问题 一、引言 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涌现,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非法集资诈骗犯罪这一类型方面,是对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的不法现象,必须要能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这样才能有助于社会更好的发展。
二、集资诈骗的构成要素以及认定的难点分析 (一)集资诈骗的构成要素分析 对于集资诈骗的构成要素体现在多个层面,第一,非法占有目的是比较重要的,也是集资诈骗罪中关键环节。
从实际中对非法占有目的加以确定的有多方面,有非法获得资金之后逃跑的,还有是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继续进行骗的资金的,再有就是对资金肆意挥霍的等等。
在这一要素中的对象就是社会公众,但对其理解也存在着不同,也并非就特指多人。
第三,在关于欺骗手段的构成要素方面,从客观层面有着相应的要求,是通过虚假证明文件等来进行获得高回报率,或是建立其他公司来对经济实力进行虚构等。
在这一要素中就具备着涉众性以及恣意性的特征。
(二)集资诈骗罪认定的难点分析 在当前对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过程中,由于在法律层面还没有得以完善化,就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这些难度主要体现在罪和非罪以及此罪和彼罪的界定中存在着争议,在对集资诈骗罪进行认定中出现错误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在进行认定过程中的集资诈骗罪和民间借贷间有着相同的地方,也就是通过高收益来对资金加以吸引。
但是两者间也有着不同,其中的集资诈骗罪主要就是以非法占有资金为目的,也就是两者在侵犯法益方面有着不同。
还有在是不是属于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认定标准上没有得到明确化,这也是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标准没有得到统一化,各个地区进行认定中都有着不同的标准,没有注重对行为人主观意图加强考察等。
再有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件认定过程中出现了弱化,客观归罪的现象比较普遍。
除此之外,对集资诈骗的认定在数额上没有严谨化,也没有统一化的标准,在对职业介绍人的定性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三、集资诈骗罪的认定的优化策略 第一,对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过程中,要能明确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间的差别,这样才能有助于对实际问题的解决。
要能对集资人的主观目的能详细判断,也就是对集资人是不是进行非法占有目的加以考量。
还要能对集资人的集资方法能加以注意,也就是对集资人的集资活动过程中采取的集资方法的科学性进行详细判断,看其是否是合法性质的。
还要对集资人对不能偿还债务的表现加强重视等。
第二,加强对集资诈骗认罪的优化就要能注重多方面措施的综合实施,对以往的错误观点要能加以摒弃,并要能够围绕犯罪构成来对非罪和罪等界限加以明确化。
在进行认定过程中,就必须要能将实践和理论得到有机结合,并要能将非罪以及罪,还有是彼罪和此罪等进行明确化。
例如:在对罪和非罪进行明确过程中,就要考察是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人是不是采取诈骗为主要手段的,在集资方面是不是非法的。
对这一对象的判断要能够明确化,这就需要能够对集资主观态度以及吸收的对象、方式都方面的认定加强重视。
进行司法实践过程中,行为人只要是通过向社会进行散步信息,通过公开形式以及熟人关系能作为纽带来获得资金,并且是对社会的资金流动有着影响的,就能够加以认定为向不特定群体的故意吸金。
除此之外,还要能够对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方面要能得以充分重视,通过三最获益作为标准,根据犯罪金额总而作为数额等。
第四,要能够将四点一线的方法加以应用,从而来对非法占有目的加以判断。
从具体的措施实施层面来看,就要能够对行为人所发起的集资活动的真实性和资金需求等进行详细查看。
同时,也可通过共同犯罪理论对职业介绍人的定性区别性对待。
在这一过程中,就要能详细的考虑职业介绍人罪过形式是不是间接故意的。
对待没有共同集资诈骗故意,而只是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故意,就要认定为非法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罪行,要能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加以判断。
四、结语 总而言之,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严重性危害的犯罪就要能得到充分重视,并要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遏制。
只有对集资诈骗不法活动得到了净化发展,才能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此次主要从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和认定的难点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探究了几点认定的理论依据,希望能对实际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起到一定启示作用,为我国的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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