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单位职工承包租赁农场有明确的年限吗
问:黑龙江鹤岗市张丹 毕业论文网 听说国家正在推进农垦单位改革,请问职工承包租赁农场有期限吗? 答: 有,承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其退休年限。
文件规定:“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农场与职工间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既要防止土地碎片化,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
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
职工承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其退休年限,防止简单固化承包租赁关系。
职工退休时,在同等条件下其承包租赁土地可由其在农场务农的子女优先租赁经营。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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