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禁止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管理制度

医院禁止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效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及医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医院的一切收入、支出及核算工作都必须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2、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科室和个人不得进行私自收费。

3、科室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加班费、补贴等的发放,由财务科编册,经院领导审批后,打入职工个人工资卡中。

4、设备报损处置,设备科和总务科应建立备查簿,变价收入及时、全额上缴财务科

5、各科室废品,必须全部上缴总务科,由总务科集中处置处置废品收入,应及时、全额上缴医院财务科

6、财务科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经调查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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