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和工作制度_

永城市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实施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制 指导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临床诊疗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关印发“永城市定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患者病种分组付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永社保〔07〕36)等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制 、临床路径实施组组成 组长 实施临床路径临床科室主任 成员 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科室人员 二、容 ()责对科实施临床路径病种相关收集、记录和整理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数据并上报指导评价组。

(二)根据科室实际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会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等部门具体制订临床路径上报指导评价组。

(四)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修订建议并上报指导评价组。

(五)具体掌握进入临床路径患者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完成诊疗项目。

(六)具体掌握退出临床路径各种情况 、实施临床路径患者出现了严重并发症要改变原治疗方案; 、实施临床路径患者要出院、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退出临床路径; 3、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 、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情况。

(七)临床路径变异是指患者接受诊疗程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程出现偏差现象。

具体掌握对变异处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记录 医人员应当及将变异情况记录医师版临床路径表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

、分析 治医师应当与案管理员交换见共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3、报告 治医师应当及向实施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见并提出或修正变异方法。

、讨论 对较普通变异可以组织科讨论出变异原因提出处理见;也可以通讨论、相关献探或修正变异方法。

临床路径出现复杂而特殊变异应当组织相关专进行重讨论并将讨论结汇总并上报指导评价组。

(八)医院针对患者临床路径实施程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处危险边缘情况应当设立紧急情况警告值。

患者出现紧急情况警告值情况实施科室医护人员应当迅速给予患者有效干预措施和治疗并由实施组成员将干预及治疗情况及汇报指导评价组并做记录。

(九)参与临床路径实施程和效评价与分析。

实施组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数据并上报指导评价组。

根据指导评价组质量改进建议制订质量改进方案上报指导评价组并实施

(十)根据临床路径实施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进行合理调整。

永城市人民医院 0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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