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数字化内容选择原则阐释

内容提要】内容选择图书馆信息资源数字化项目的一个重要步骤。文章在对信息资源数字化内容选择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阐明了数字化内容选择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摘 要 题】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

【关 键 词】数字化/信息资源数字化/数字化内容/图书馆

【正 文】 ; 由于计算机技术、数字存储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及有机结合,信息存贮和检索的地理界限已经被打破,人们能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数据、图表、文献信息图书馆作为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贮和交流的中心,要改变以往的工作模式,能够在任何空间、任何时间,准确、快捷地为任何用户提供所需信息,需要图书馆将自己的信息资源数字化,由于各图书馆资金有限,不得不对数字化内容进行选择图书馆信息资源数字化内容选择是依据确定的标准进行相符性判断,将符合条件的原始资源遴选出来,继而进行数字化加工的一个过程。良好的选择原则有助于确保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将最重要和最有用的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避免知识产权纠纷,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

; 1 进行数字化内容选择的原因。

; 数字化内容选择的原因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1)存储空间的原因。数字化的产品是通过网络被广大用户存取利用,而大家都知道数字化产品是存放在磁盘阵列上的,磁盘阵列由服务器来管理,磁盘空间是有限的,服务器的能力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量地存入数字资源,这就需要我们对文献资源数字化内容进行选择。(2)解决数字化生产高成本和图书馆经费有限性之间矛盾的需要。几乎没有图书馆有充足的资源来对整个馆藏进行数字化内容选择不可避免。(3)数字资源管理的需要。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数字化项目所生成的数字资源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投入巨资进行数字迁移是延长数字资源生命的一个重要途径,昂贵的维护成本就必须考虑数字化内容选择。(4)产权保护的需要。图书馆对绝大多数馆藏都缺乏产权的拥有,只能选择那些能够得到产权许可的馆藏进行数字化。(5)特殊文献的考虑。图书馆大都收藏一些对文化伦理乃至民族问题敏感的信息资源,对这些资源进行数字化就要考虑很多因素。(6)残缺文献处理成本的考虑。图书馆馆藏文献中有一部分是残缺不全的,对这些文献进行数字化之前就要进行补缺或作相应的说明,其费用较多。(7)图书馆信誉的需要。图书馆作为责任机构,要对所数字化且发布的信息资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

; 2 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内容选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不同的数字化项目其内容选择原则不尽相同,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现在正在筹备两个数字化项目:一个是法律古籍的数字化;另一个是法律经典图书的数字化选择这两个项目是因为这是一个政法大学的图书馆,它面对的读者是政法院校的学生,故选择内容都是法律方面的。重庆大学图书馆选择数字化内容主要是理工科类的和建筑类的文献资源;重庆师范大学选择数字化内容是教育类的文献资源。无论哪个高校在数字化内容选择的时候都遵循了以下八个原则:

; 2.1 原始文献知识价值原则 ; 影响原始信息资源的知识价值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包括资源的唯一性、相关价值、对相关主题领域理解的重要性、对相关主题领域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用性和准确度、特定主题领域中其他载体记录质量差的信息内容、具有强化项目实施的历史价值以及数字化产品潜在的长期价值等。另外,文献知识价值也可能包括管理价值、艺术价值、证据价值和市场价值,文献知识价值的判断具有很大程度的主观性。图书馆不同,对文献知识价值的判断也不相同,在国内,每个高校的图书馆都有自己的基本馆情,他们都积极对馆内自己认为有特色的东西进行数字化。例如,同样是法律文献,在政法院校的图书馆可能认为这些法律文献是很有价值的,数字化之后可以给更多学生访问下载。而法律文献不是理工科院校的重点,数字化的意义不大。

; 2.2 知识产权原则 ; 馆藏资源产权状态识别与数字化项目实施和数字资源发布所在的国家地区有关,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学者针对图书馆信息资源数字化项目制订了产权状态识别模型,比如,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法律图书馆主任LauraN. Gasaway建立并维护的用于图书产权状态识别模型;康奈尔大学PeterHitle教授构建了用于手稿产权状态的识别模型;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和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的产权管理中心也分别提供了图书馆信息资源产权状态识别框架[3,4]。馆藏资源产权归属有四种情况:第一,馆藏文献是通过接收的方式,把原本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献收进馆中,这种文献的所有权和著作权都属于国家所有,图书馆代为行使,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权根据需要自主进行数字化。第二,图书馆通过购买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图书馆没有购买其著作权,则著作权仍属于原所有者,因此图书馆要对此类档案进行数字化,必须在征得原所有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一定的报酬后方可进行,否则就构成侵权。第三,馆藏中的一些文献资源是通过受捐赠的方式得来的,这种情况下,捐赠人一般只是将文献实体所有权赠给图书馆,自己仍保留著作权,所以在数字化这类文献时,与通过购买方式得来的文献一样,同样要征得文献著作权人的法定许可,并向其支付一定的报酬后方可进行。但也有在捐赠时,声明将所有权和著作权一并捐赠给图书馆的情况,这种情况除外。第四,一些寄存在图书馆里的文献资源,寄存只是由图书馆代为保存,不发生所有权和著作权的转移,这种情况下,图书馆进行数字化之前,必须征得文献资源所有者的同意,否则就侵犯文献所有者的权益[2]。目前数字化项目中保护产权的主要技术有:对每个数字图像添加可视水印或版权戳;给每个数字图像添加不可视水印,这种水印标志可以用来证实数字图像的版权身份,也可用来跟踪这个数字图像在因特网上的传播轨迹;对数字图像加密,并仅把密钥发送给注册用户,这种方法会限制公共存取;将公共浏览的图像限制在低分辨率;将公共存取限制在截取数字图像的一小部分之中,这种方法在一些项目中应用得非常成功;将图像的浏览权仅限定在一些注册或被授权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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