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政诉讼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鉴定结论

为了构建实质平等的行政诉讼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正当的诉讼权利,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中,一定要严格审核、认定证据

由于鉴定结论是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所做的结论,与其它证据相比其可靠性较大。

因此, 鉴定结论往往成为审判人员在审查证据时忽视的空区。

是不是所有鉴定结论都能作为行政诉讼中的定案依据呢?答案是否定的,为了揭出原委,首先就要弄清楚什么是鉴定结论,它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它有哪些特征?  鉴定结论,也叫鉴定人意见,其书面表现形式为鉴定结论书或鉴定人意见书。

它是由具有科学、技术、工艺等专门知识的人,根据司法机关的指派和聘请,对诉讼案件中需要解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所提供的结论性意见。

这种鉴定结论鉴定人在分析研究案件的有关材料之后,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所作出的判断。

所以,鉴定结论都是鉴定人提供的判断性意见,它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提出的结论性意见。

鉴定结论中,鉴定人不仅要叙述依据鉴定材料所观察到的事实,而且必须分析研究这些事实,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结论性意见。

代写论文   二、是鉴定人将自己的专门知识,用于分析、研究案内有关专门性问题的结果。

三、是鉴定人对案件中应予查明的案件事实中的一些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

四、是鉴定结论证据材料的一种,是否能够作为定案依据,要经过法官的审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被告在行政程序采纳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这一规定是确定哪些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行政诉讼定案证据的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证据的要求上看,行政诉讼是以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核心的诉讼,在对证据的审查、认证方面与刑事、民事诉讼有明显的区别,它是审查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和所依据证据,也就是说行政诉讼审查的鉴定结论必须是在行政程序中已经被被告作为认定事实依据,它产生于行政程序阶段。

但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进行鉴定的,是否准许应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在行政诉讼附带赔偿案件中,原告提出被告工作人员将其致残,请求鉴定伤残等级,而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原告未提出鉴定申请。

所以,就不可能有鉴定,而该伤残等级又直接关系到赔偿标准,对这样的申请,人民法院就应当准许。

除此之外,在诉讼阶段产生的鉴定结论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论文网   那么,涉及鉴定结论本身的证明力问题,即:鉴定人的资格问题,鉴定程序问题,鉴定结论的质量问题,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则是人民法院对该鉴定结论是否采纳的法定情形。

它包括:  1、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其鉴定结论不能采纳

这是对鉴定人资格作出必要的合法性审查。

首先, 鉴定人的技术职称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能否被人民法院采纳

如果没有达到,该鉴定结论则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定案依据

例如,2004年6月,某市工商局处罚某粮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粮食,证据当中提供了粮食检测机构的鉴定意见,但无法提供鉴定机构及鉴定鉴定资质的证明,因此,它的鉴定结论不能被采纳,也就是不能被确认为合法有效的证据,最终该处罚决定因失去了鉴定结论这一证据,从而导致不合格产品难以确认,最终该处罚决定被撤销。

同时, 鉴定结论的取得还需判明是否合法,有无法定的和酌定的回避情形。

例如,有无亲属朋友关系,有无请客送礼,行政机关在委托鉴定过程中是否有诱导和提出主导意见等违法行为的存在;  2、鉴定人具备了鉴定人的资格,还需要在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部门所做的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否则,也不能被采纳

行政诉讼法规定,科学技术鉴定鉴定部门依法进行。

它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机构行为。

因此,鉴定部门的资格合法是鉴定人资格合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我国目前已有法定鉴定部门包括公安、司法系统的专门鉴定部门和经授权建立的专门或兼职的鉴定部门,只有出自这样部门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才能被人民法院采纳,才能作为法院定案依据,否则同样不会作为法院定案依据

论文代写   3、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采纳

违法是指违反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的情形。

它包括:(1)指定或委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鉴定部门或鉴定人;(2)鉴定人的人数未达到法律要求;(3)使用的鉴定技术或方法、设备等被明令禁止或淘汰,取样程序或数量等不符合法律规定;(4)鉴定结论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盖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复核人名章等。

一个正确的鉴定结论,不但要求内容正确,还要求程序合法,否则,也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例如:某县技术监督局接群众举报,查封了该县卷烟销售公司五个委托经销点的红公主香烟673条。

某县技术监督局从其查封的3个经销点香烟中抽样6条送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结果鉴定为“假冒伪劣香烟”。

某县技术监督局依照某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处罚决定。

某县卷烟销售公司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技术监督局送检的6条香烟是从三个经销点查取的,该局抽样时,未与被查处人卷烟公司共同办理封鉴手续,送检时也由该局单方进行。

虽然送检的6条香烟被检测为假劣香烟,但因该证据的取得违反法定程序,使得在以下三方面缺乏证明力:一是不能完全证明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的香烟就是技术监督局从三个经销点查取抽样的香烟;二是不能证明三个经销点被查封的香烟都是假劣香烟;三是不能证明虽被查封但未抽样送检的其他两个经销点香烟也属假劣香烟

据此,被告提供的检测结论,由于程序不合法而不具有可采性。

最终法院撤销了该处罚决定。

因此违反法定程序鉴定结论也不能作为法院定案依据

毕业论文   4、鉴定依据证据材料不确实、不充分的、以及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不能采纳

法律规定,鉴定结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其中包括绪论、检验、论证和结论四个部分组成。

法律要求鉴定结论要如实地反映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结论根据。

否则也不能采纳

例如:某美术学院学生李某与同学王某在李家看录像时突然断电,李某出门检查电路时,某派出所两名民警闯入李家,以李某传播淫秽录像为由,将李某和王某强行拘留,处罚中,有关部门出具了淫秽物品的鉴定结论,并没收了李家的电视机、录像机和录像带。

李不服提出申诉,某市公安局维持了分局的裁决。

李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录像带是否是淫秽物品进行重新鉴定

鉴定机关根据李某重新鉴定的申请,依据李、王的口供重新做出了鉴定

但是,鉴定虽然说明了检验申请的内容、依据(李、王口供描述的内容)、淫秽录像范围、论证过程等,却没有最后的鉴定结论(也许是因为重新鉴定部门无法下结论)。

经法院审查,派出所将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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