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制、总则教职工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要先办理请假手续学校领导批准方能离校(遇急重事件且无系条件除外)。
二、请假审批权限教师请假两天以(含)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如分管副校长外出由值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含)由学校校长审批;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请假程序①到行政办公室领取统印制请假条(式二份)→②填写请假条→③顶岗人员签→④工作移交签(班主任工作移交送政教处签;工勤人员送部门领导签)→⑤送分管校长审批→⑥份交行政办公室存档份交相关部门。
、值周领导考核早晚习辅导和班主任到位情况教处责考核上课情况。
3、政教处和教处每周统计考勤情况交行政办汇总周前会上予以公布。
若有误被考勤者及申报纠正。
堂课缺席达5分钟以上(不含)记旷课。
私下调课擅离工作岗位者视旷课。
5、教职工要按参加学校组织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各种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5分钟到达视迟到结束5分钟前离开视早退;缺席达0分钟以上视旷工(旷会)。
五、缺勤处理、公差视出勤不扣课和津贴。
、事假每天扣奖励性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效”)5元超两天(不含)超部分每天扣减绩效0元;每期病假天以不扣发绩效二至三天每天扣绩效5元超三天(不含)超部分每天扣减绩效0元。
病、事假不计发课绩效。
3、请假须安排人工作移交特殊情况可由主管部门统安排调课或代课。
代课按0元节计发课绩效。
、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绩效0元;学期上课迟到累计达5次计旷课次每旷课堂扣绩效00元并报请学校行政另作处理。
六、请假说明、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人请假条领导签批准方能生效。
五工作日以病假由乡镇级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五工作日(含)以上病假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
教职工患病较严重到就近医院检或输液不影响教学和学校工作情况下学校行政领导可视出勤。
、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0周岁男周岁)结婚可享受3 天婚假;实行晚婚(女3周岁男5周岁)除国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0天;结婚男女双方不地工作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探父母)期结婚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和路程假期视出勤。
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产前可以休假5天;难产增加产假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婴儿增加产假5天。
已婚妇女晚育(周岁以上生育子女)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5天。
实行纯母乳喂养(爱婴医院证明)增加产假30天。
对违反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而怀孕生育或流产女教职工不享受项待遇。
、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或监护人、被监护人世可准假5天(路途除外)视出勤。
教职工人及配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孙子、孙女及兄弟姐妹世准假天(下葬当日)视出勤。
9、含法定假日连续假期法定假日计入连续请假。
七、附则制从03年上学期开学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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