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展厅)其它管理注意事项

写字楼展厅)其它管理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本物业』和全体业/租户的安全及『本物业』的正常使用,我们诚恳地希望业/租户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保持『本物业』内宁静的工作环境,不要在『本物业』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它业/租户的噪音。

2、业/租户不得任何动物、宠物、禽类带入『本物业』。

3、业/租户不得单元内从事不符合该物业用途的活动。如需进行商业推广活动请事先与物业管理处联系,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业/租户不得擅自拆装电线、水管、空调等设施。如业/租户希望对原有的线路、管网设施进行改动,必须书面向管理者申请,得到物业管理处的书面批准方可实施。有关改动的费用由业/租户承担。

5、未经物业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业/租户不得改变『本物业』区域任何部分的外观及颜色(包括玻璃幕墙)。不得单元外墙、窗户和门外粘贴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它固定设施

6、为保持大楼外观美观,单元的窗帘须选用淡色,并经物业书面认可。

7、业/租户不得单元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宗教仪式、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8、『本物业』内严禁携入及存放武器、弹药、毒品、易燃易爆品以及任何有公害及污染环境的物品,严禁私设电台。

9、不得在公共区域搭建任何形式的临时固定设施不得践踏绿地及折损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地内晾晒衣服及其它物品不得堵塞防火通道、门窗及各种公共通道及入口,不得单元内自行放置超重物品

10、『本物业』所有区域内严禁吐痰、张贴、涂抹、随意排污及向楼外抛撒杂物。

11、如发现单元内或公共区域内『本物业』电器设备、管道或阀门出现问题、敬请业/租户尽快和物业管理处联系。

12、禁止窃电。未经物业管理处准许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13、当『本物业』内的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水管、阀门、水嘴、排污管等一切设施发生故障有碍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派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业/租户的自用设备维修费用由该业/租户自行承担。任何设施的损坏如果责任由业/租户造成,则维修费用由业/租户承担。

14、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租户不得在屋面平台及单元窗外安装各种类型的天线。

15、业/租户应认真阅读本手册及有关文件并遵照执行。如果业/租户因本身疏忽或错误而损害了『本物业』其它业/租户物业管理处的人身或财产等权益时,该业/租户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业/租户应对自己的雇员、访客、租客、委托人、代理人、承办人及其他使用者在『本物业』内的活动向物业管理处负责,保证这些人员不发生损及『本物业』的行为。

16、如果因业/租户的疏忽和错误造成了『本物业任何部分的损毁,则该业/租户应承担重建或修复的责任及费用。

17、业/租户如长期离开其使用单元,应及时将其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物业管理处,以便物业管理处及时有效地向业/租户送达『本物业』有关通知、函件等。

18、业/租户不得直接惩戒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属下的职员。如对任何职员不满,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由物业管理处采取必要的管理或处罚措施。

19、除经物业管理处同意外,不可在『本物业』内张贴广告,播放录像,录音。

20、不准使用碘钨灯,或大于100W以上的灯具照明;所有照明灯具与物品之间应保持不少于0.5米的间距。

21、各业/租户联系方法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以备有危急事件发生,而当时恰逢非办公时间,业/租户并无职员留守于所属单元物业管理处需要迅速与业/租户联络,以阻止事件扩大及减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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