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VK房地产销售部考勤制度[118022]

长沙VK房地产销售部考勤制度。

1、考勤

1)各项目销售部员工工作时间由各项目销售经理根据项目本身特点确定,上报销售部总监批准后执行。各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执行的工作时间表进行考勤

2)销售人员应严格依照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3)部门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无条件可实行签到),严禁替代他人打卡和叫他人代打。

4)要求按规定时间上岗,不得拖延到岗或提前离岗,非工作原因不得擅自离岗。

5)工作时间严禁私自离开工作现场(包括售楼现场及工地),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应事先依部门管理制度请假,并按批准时间及时返回,否则以旷工论处。

2、请假

1)原则上工作时间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事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他人替代;二是:必须在请假工作时间内办理,休息时间无法办理;三是:请假不会影响部门工作

2)员工请假应依照部门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先斩后奏",未请假、事后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或工作时间中途离开的,以旷工论处。

3)请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以便部门调整相应的工作部署。临时请假除经项目经理级以上上级特批外,原则上不予批准

4)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事由及具体请假时间。如发现有编造虚假事由请假的,请假一律无效,以旷工论处。

5)员工请假应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有权上级批准,不得越级上报。

6)请假时间1日以内的由项目经理级上级批准请假时间在2日以内的由销售总监批准;超过2日需按公司规定上报更高上级批准

7)员工提出请假,直接上级应负责审查事由的真实性及评估对部门工作的影响,决定是否批准或上报,对上报的应在假单上批注同意意见说明。

8)请假人必须按批准时间及时返回,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销假,上级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确认,并标注返回时间(以上级主管确认的时间为准)。然后将请假单交销售文员留存。

9)请假单一式两联,在销假后一联交公司人事部门,一联交销售部助理留存,以便月末考勤

3、轮休和补休。

1)销售部员工每周工作六天,轮休一天。轮休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不安排轮休。具体的轮休安排表由主管上级负责制定,报部门经理核定后上报销售部备案。

2)销售人员按照排班表实行轮班和轮休,如要调休需事先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私下调休。售楼员如确有需要调休,必须提前一天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在保证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安排该售楼员与其他售楼员换休。换休应当自愿,不可强行安排。

3)如因部门工作需要而被取消的正常轮休部门可以作为积假安排补休。具体补休时间原则上由上级主管统一安排,以不影响部门正常运作为原则。可适当考虑员工的实际需求和意愿,但原则上不由员工任意指定。

4)售楼员如因本人工作安排原因(如旧客来访等)而在轮休日返回公司,不能作为正常出勤,不得要求安排补休。如提前申请调休由销售经理视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4、违规处罚

考勤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上遵循公司及部门违纪处罚办法规定,如上述规定无规定或执行细则的,参照下列规定执行。

1)违规分为一般性违规和严重违规。一般性违规指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情节较轻微的;严重违规指多次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或情节严重,以及旷工或作旷工处理的行为。

2)对一般性违规处罚方式有:口头警告、"部门服务令"等。对严重违规处罚方式有:通报批评、罚款及辞退等。

3)一般性违规上级主管直接查处,口头警告可不必填写处罚通知书,直接将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并记入售楼员纪律考核资料。严重违规的查处由销售经理填写处罚通知书,出具处罚意见,并交被处罚人签字确认违规事实后,报项目销售经理级上级处理。

5、管理责任。

1)销售人员的日常考勤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和监督。如有出现制度执行失控的情况,部门将直接追究销售经理的管理责任。

2)每月1号,由项目销售部助理统计本项目销售部当月出勤情况,制作销售部出勤表,交项目经理核对、确认并签署后报销售经理。销售经理核批后上报销售部作为最终考勤依据。销售部考勤销售部助理负责。

3)出勤考核将作为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部门每月将根据考勤状况对下属员工进行奖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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