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之简易操作(1)

[摘 要] 对于一些会计科目的入账金额处理方法比较复杂,本文拟通过一些简洁可行的处理方法,结合实例进行讲解,使之更具操作性和使用性。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投资成本 投资收益 累积股利      财政部新颁布的新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的确定比较复杂,“应收股利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治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得净损益)×投资比例—投资单位已冲减投资成本

照此公式和原则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额的确复杂,较容易使人产生混淆,并且缺乏操作性,尤其是初学者更是茫然,笔者在新准则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   投资当年分以前年度股利,一律冲减成本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转回。

累积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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