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资金结算工作中的合谋问题研究

摘要:在军队资金结算工作中,预算单位业务部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之间可能存在合谋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上级机关预算单位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博弈模型发现,进一步深化资金集中支付改革、完善考评制度、加强奖惩力度、降低监管成本、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提高相关人员财务法规意识、提高军队资金结算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是降低合谋概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监管水平的可选路径。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军队资金结算 合谋问题 博弈模型   中图分类号:E 232 文献标识码:A   军队资金结算工作中存在上级机关预算单位业务部门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上级机关为委托人,预算单位业务部门为代理人,上级机关委托预算单位业务部门进行部队建设。

同时,由于上级机关难以对业务部门所有行为进行监控,可将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视为对业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监督者。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当委托人、代理人、监督者三者效用函数不一致时,可能导致合谋问题的产生。

我军资金结算工作中也可能存在这一问题

因此,针对预算单位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合谋问题构建模型并分析,对激励预算单位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合规操作、保障军队资金安全、促进军队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谋问题的产生   军队资金结算工作由三方合力协作完成:上级机关预算单位提供资金保障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预算单位业务部门完成事业任务并向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提供凭证申请支付,财务部门审核凭证确认无误后向服务提供单位支付款项,完成资金结算工作。

在整个军队资金流转过程中,上级机关预算单位业务部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各自履行自身职责。

从理性人角度考虑,各个主体在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选择往往是使部门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上级机关作为预算单位资金的提供者和财务工作的上级领导,首先要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及安全保障,会选择采取决算、财务检查、审计等措施以减少预算单位资金结算工作中的违规问题

上级机关在对预算单位采取监管措施的同时,要付出相当的人力、物力、时间等成本,并且监管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

作为理性人,上级机关不会对预算单位的每项业务都详细检查,也就存在不能发现预算单位资金结算工作中的违规问题的可能。

预算单位业务部门作为事业任务的执行者,首要目标是任务按时完成,即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同时,作为预算单位资金的出口,业务部门往往希望通过违规操作,解决部分单位与部门难以正常列支的需求经费。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作为资金的支付部门,对于业务部门有着监督的责任,要保障资金的安全,制止业务部门存在的违规问题

在对事业部门提交的各项凭证进行审核时,审核的越仔细、资金的安全系数越能得到保障,但这势必影响到资金支付的效率。

同时,财务部门在进行审核的过程中也受监管成本的影响,可能存在拖延支付或未发现业务部门违规行为的情况。

三者的利益诉求是有矛盾的,他们的决策综合在一起并不能使资金结算工作自发向高效无误发展。

预算单位内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合谋问题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首先,上级机关不能完全发现预算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给合谋带来了可能。

如果上级机关能完全发现其存在的违规行为,预算单位业务部门不会违规,也就不存在合谋问题

其次,支付过程在预算单位内部完成,给合谋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财务部门负责整个预算单位业务部门的支付工作,对于不同业务部门的支付任务的完成顺序与审核力度,可能由于个人喜好而存在差异。

业务部门为确保自己部门的支付工作能较顺利完成,会选择与财务部门处理好私人关系,甚至出现对财务部门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另一方面,业务部门的行为往往得到了预算单位首长的首肯,个别单位领导由于对财务法规了解不够,可能会批准业务部门的违规行为。

面对单位领导的压力,部分财务人员可能选择与业务部门合谋

同时,在面临上级机关的检查时,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由于同属同一预算单位,有着直接相关的利益关系。

财务部门往往不会主动暴露业务部门存在问题,甚至会选择帮助其掩盖问题

但是预算单位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合谋因为受到额外利益与合谋被发现所受惩罚两方面的影响会不断发生变化,存在合谋与不合谋两种可能。

上级机关预算单位业务部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之间因此存在着多人博弈。

二、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基本假设   在我军资金结算工作中存在多人博弈。

博弈主体为上级机关业务部门预算单位业务部门)、财务部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

三者完全理性,风险中性,其进行决策的依据是期望收益最大化。

上级机关有两种策略:监管(概率为p)与不监管(概率为1—p);上级机关监管中查实违规问题的概率为q,不能查实违规问题的概率为(1—q);财务部门有两种策略:与业务部门合谋(概率为λ)与不合谋(概率为1—λ);同时,认为财务部门应当能完全发现业务部门的所有违规问题

上级机关监管中查实业务部门存在违规行为时,即认为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存在合谋问题

A为上级机关规范预算单位资金结算工作的行为为加强部队建设和保障资金安全增加的收益;B为上级机关预算单位资金结算工作监管付出的成本;C为上级机关惩罚预算单位所获收益(追回资金等);D为业务部门合谋所获的收益;E为业务部门因违规被查实受到的惩罚;F为业务部门合谋所花成本;G为财务部门合谋所获收益;H为财务部门因违规被查实受到的惩罚,构建支付矩阵见表1。

(二)博弈分析   上级机关

预算单位事业部门与财务部门合谋概率为λ的情况下,上级机关进行监管与不监管的期望效用分别为:   对于上级机关来说,对预算单位进行监管能维护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预防、纠治预算单位财务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期望收益高于不进行监管,否则上级机关也不存在预算单位进行监管考察的必要。

由于00,即合谋所获违法收益高于合谋被发现的期望惩罚时,财务部门合谋的期望效用与合谋带来的违法收益及监管概率p成正比,与合谋被查实的概率q与合谋被查实所受惩罚H成反比。

上级机关预算单位检查较多而处罚不重时,财务部门认为进行合谋有较大风险,进行合谋时会要求更多的违法收益,期望效用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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