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处护卫主管职责权限
1.0职责。
1.1在管理处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管理处物业范围内的安全护卫管理工作。
1.2负责处理所管辖区范围内公共部分的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各种治安和刑事案件。
1.3负责对各种车辆进入大厦(小区)的管理,维护车场有序停放、行车安全。
1.4负责拟制安全护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管理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负责。
1.5每周主持召开护卫班长会议,每月主持召开组织一次全体护卫员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
1.6对护卫各岗位执勤人员的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并负责处理护卫员执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1.9对护卫员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遭致业主/物业使用人投诉或造成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1.10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企业形象。
1.11负责管理处护卫工作的文件、运行记录的存档及保管工作。
2.0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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