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共管理中政策伦理关键词

【摘 要】 公共政策是对“公共价值的权威性分配”,通过伦理来约束公共政策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协调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指导其做出公正性的公共决策,确保社会朝着公平、民主、和谐的方向发展。

但是在实践中随着对政策工具理性的重视,公共政策在过分追求效率的同时忽略了对公平、正义、公正甚至是人的自由等价值的崇尚。

这就迫切需要重新审视并构建公共政策伦理,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发展确定价值引导和技术规范。

毕业论文网 /2/view—12821383.htm  【关键词公共政策 伦理 公共利益   一、公共政策伦理关键词及其矛盾   公共政策要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政策效率与社会公平政治权力内含的公共责任和可能带来的寻租腐败中寻找平衡,这既是公共政策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构成了公共政策伦理的“内核”。

(一)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公共领域与个人领域的分化,这就产生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及其处理方式。

功利主义者以个人为出发点,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因而公共政策应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标。

“如果认为国家代表着社会公共利益,那是一种无知......除了个人目标之外,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社会目标或国家目标”。

[1]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政策应当以公共利益作为价值导向,公共政策最本质的特征是公共性。

政策公共性“是公共政策形成的逻辑基础,是公共政策分析的理性取向是公共政策的基本属性,一般表现为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三个基本维度”。

[2]公共政策促进的不是几个人的利益而是社会大众的利益

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要使政策体现全部社会成员的利益是一种乌托邦,但是作为公共管理过程中利益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公共政策在尽可能体现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好社会公平,保障少数人的正当社会利益,不可偏废。

(二)政策效率与社会公平   公平与效率是政治自诞生以来便相伴始终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政策的调整和社会制度的演进都是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平衡过程。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公共问题,公共政策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性价值被过分强调,并常常身披“为民众着想”的外衣,要求小部分人放弃正当利益

作为解决社会问题工具的公共政策似乎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公共问题―制定定公共政策―再出现公共问题―再制定公共政策

例如,北京市城市资源紧张,在京人口严重超出了城市供养能力,为了控制人口并优化城市管理,一项清退“低端人口”的决定出台了,进而进行了为期40天的大清理、大整治活动。

此事引发严重的社会舆论危机,有关部门也就此进行了应急处理。

类似的循环政策制定过程就是用后一个工具主义来战胜前一个工具主义而诱发了新的社会问题,并再次制定新的工具主义的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因过分重视目标与效率而忽视了本应承担的民主、公平、公正等最基本的价值准则。

社会公平和一些伦理价值公共政策中得不到体现的时候,政策效力和政府公信力都将大打折扣。

(三)政治权力内含的公共责任与可能带来的寻租腐败   政治权力权力政治领域的特殊表现,是政治主体对一定的政治客体的一种制约能力,体现在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实际政治过程之中。

责任与权力是相对应的,在拥有政治权力的同时要承担起权力所内含的社会责任,从而维护社会正义。

这既是政治的根本要义,也应是行使政治权力的本质要求。

公共政策主体在对社会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的时候,很容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而忽略社会公共责任,进而公共政策就会为政府机构或者利益集团服务,忽视其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

公共政策中如公平、正义、平等等最为本质的伦理价值属性就会被严重侵蚀,公共政策伦理价值亦会偏离。

二、公共政策伦理路径重塑的中国逻辑   公共政策作为政府工具,在面对公共问题时要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政策效能是正常的工具理性逻辑。

但是在强调公共政策的工具理性的时候,公共政策过程忽视了价值理性,往往缺少人文关怀。

正如我国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强调经济发展,在分配政策上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新时代里党的十八大会议上正视了这个问题,提出类似于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绿水青山”等政策导向,力求克服前期政策片面性带来的负面外部性产出。

在今后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必须要以伦理规范为引导,强调公共精神,坚持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最佳平衡。

同时,在面对现代社会多元的利益诉求和多元价值观的影响,必须要求公共政策主体具有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明确权力和责任的范围界限,避免权力重叠。

要建立起“刚性”机制,强化问责,必要时可与反贪反腐系统结合起来,使每一个公共政策主体都能够明白肩负的责任。

在加强对公共政策主体的他律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其自律建设。

依靠政策主体自身的道德品质,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人作为目的去看待,增进社会中人民群众的利益总量。

最后,完善公民关于政策决策的途径,不仅能够有效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公共性,更能够有效实现对公共政策过程的监督。

在我国的公共政策实践中,决策权力过于集中,公民普遍出现“政治冷漠”现象。

因此,要下大力气培育公民的参与意识,创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

这样不仅使公民体会到作为主人翁的地位,更在社会实际生活中能够真正地以主人翁的姿态融入到政策制定的潮流中,有利于形成政策主体和公民的良性互动和伦理默契,从而更好的实现对公共事务的“善治”。

【参考文献】   [1] 林志鹏.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政策的非公共性分析[J].行政?c法,2000(9).   [2] 陈潭.公共性:公共政策分析的一般范式[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8).   [3] 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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