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关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移行有关问题通知 (二○○四年月七日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证监公司[00] 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发布,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得到进步发展,上市公司收购更加透明和规,促进了并购市场创新。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移关系到公司稳定营、持续发展以及广股东权益,影响到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因,《收购办法》规定控股股东(包括其他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有诚信义,不得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但近段以,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与收购人签订协议或者其他方式,违反法定程序,借"股权托管"或者"公司托管"名将其所持股份表权先行移给收购人,导致收购人上市公司股东前,已通控制相关股份表权而实际控制上市公司

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不依法履行其控股股东职责,而收购人虽然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但是不承担控股股东责任,上市公司营管理处极不确定状态,收购人恶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提供了条件。

这种行违反了《公司法》、《收购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上市公司收购有关规定

进步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移行,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上市公司控制权应当按照《收购办法》有关规定规进行,《通知》发布日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通所谓"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任何方式,违反法定程序,规避法律义,变相让上市公司控制权

二、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收购人应当收购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签订收购协议至相关股份户前渡期各权利、义,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控制权移期上市公司营管理平稳渡。

渡期,控股股东或者收购人不得利用收购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控股股东收购人应当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股份户前,控股股东应当切实履行控股股东职责,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办法》规定切实履行其对被收购公司和其他股东诚信义。

(二)渡期,收购人原则上不得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收购人董事不得董事会三分。

(三)渡期,控股股东收购人应当保证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营;收购人不得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质押;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再融,不得进行重购买、出售产及重投行,但收购人挽救面临严重财困难上市公司情形除外。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收购人应当严格遵守《关规上市公司与关方金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通知》(证监发〖003〗56)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收购人及其关方提供担保,收购人及其关方不得占用上市公司金和产。

(五)收购行完成,收购人应当进行,说明渡期上市公司产、人员、业及营管理调整情况,渡期公司规运作情况,是否存上市公司收购人及其关方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购人报告出具明确见,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格册会计师事所或财顾问对渡期上市公司营情况进行专项核,并就移实际控制权前公司业绩对比、收购人是否存清偿其对公司债、除公司其提供担保或者存其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出具见;如存上述情形,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收购人报告及董事会应当予以公告,并报送上市公司所地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三、《通知》发布前已发生控股股东违反法定程序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行,应当通知》发布6月予以纠正;如拟通协议方式继续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应当按照《通知》二条规定进行规;如已改选董事会,上市公司董事应当切实履行诚信义,审慎对待有关议案,董事会所有议案应当作特别议案取得三分二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单独发表见。

收购人按照《收购办法》规定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应当通知》发布月进行补充信息披露,并详细说明收购目、收购人上市公司进行产、业、人员调整情况、续计划、股权让手续办理情况等。

按照《通知规定予以纠正或者规,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比照《通知》二条(五)项规定分别出具报告、核见,报送上市公司所地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予以公告。

四、对《通知》发布前已发生控股股东违反法定程序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收购人按照《通知》进行纠正或者规,国证监会将依据《收购办法》及证监发〖003〗56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

五、因国有产管理部门实行授权营而委托国有产营单位管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不适用《通知规定

六、《通知》发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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