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小区住户手册:物业管理篇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物业管理篇。

一、物业管理人。

湖南zz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作为本物业管理人,享有或承担《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物业管理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对本物业实施综合一体化管理

二、管理人的责任。

——公共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业主室内有偿服务;。

——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通道、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车辆行驶及停泊;。

——公共秩序;。

——市住宅主管部门规定委托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三、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办法;。

——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政府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

——制止违反本手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管理人的义务。

——以向业主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按市住宅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委托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

——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以及提供社区生活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五、管理费的运用。

——公共场所保安、清洁、绿化等日常管理费用;。

——公共设施维修、保养费用;。

——公共区域(分摊范围以外)水、电费用;。

——公共设备、设施必要的保险费用及法定税费;。

——员工的工资、津贴、福利及办公费用;。

——因管理工作需要而聘请的专业公司及人员的费用;。

——社区文化活动的费用;。

——管理公司的酬金;。

——其他管理费用

六、管理费的缴付

——支票支付:当住户为公司客户时,可以采用支票的形式缴付费用;。

——现金缴付业主住户亲自到管理处交纳管理费;。

——管理费由业主或租户缴付均可,但如有拖欠,最终仍由业主承担交纳负责。

七、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本基金按照《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收取;。

——本基金用于房屋本体公(共)用设施的维修保养项目,不够支付时经业主大会决定,由各业主规定分摊;。

——本基金由管理处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管理;。

——业主发生变更的原业主所交基金不予退还。

八、管理人员。

——管理处各类服务人员按职能分工不同,因安全护卫和清洁、绿化工作人员较专注于本职工作,未必全面了解小区所有事务,客户若有问题(紧急事件除外),请向管理处来电或来访咨询。

——本公司禁止管理处所有员工收受住户任何赏金或物品。

——为保持高效率的物业管理服务,恳请客户合作,避免直接(紧急情况除外)差使管理人员做私人服务,如有工作需求,请与管理处联系。

九、联络途径。

——欢迎住户提出与本物业管理有关的任何意见,可以用电话、信函、来访等各方式,另外敬请留下姓名、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进一步联络;。

——若是投诉个别管理人员不努力工作、不称职、不廉洁及不轨行为,请尽可能提供其姓名、编号、以便调查及处理。

十、物业管理处。

——管理处是小区物业管理的事务中心;。

——用户可通过管理处咨询物业管理服务及其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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