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从2004年起,陆续在广东、山东、海南、宁夏、江苏、福建、浙江、辽宁、安徽、天津、北京、黑龙江、吉林、陕西、湖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2008年秋季开始,山西、江西、河南、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5省(区、兵团)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至此,全国共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上海课程改革单独进行,不在此列)。

新一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这样的功能定位,凸显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指导思想。新课程实验重建了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从课程功能、课程结构、课程管理直到课程评价等方面,都作了重大的调整。

新课程的结构特点。

新的高中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上层为学习领域(语文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下设学科科目(如语言与文学领域下设语文、外语科目),科目下设模块(每个科目都设有若干必修模块和若干选修模块)。学习领域、科目模块构成了新的高中课程的基本结构。

新课程与旧课程的变化。

一是课程结构发生了变化。旧课程单纯由各种学科构成,对课程缺乏有效整合,而新课程建立了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组成的课程结构,将使课程进一步适应社会需要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此外,新课程将研究性学习列为学生必修课程,新增加通用技术课程,将进一步要求学生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思考,学有一技之长。

二是实行学分管理。新课程要求学生每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以获得若干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学生通过三年学习,共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三是实行选修制,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程。如语文学科,在必修1至必修5的基础上,设置了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选修系列,并划分成先秦诸子选读、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语言文字应用、文章写作与修改、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等十几个模块学生选择。增加选修课程,体现了一切从学生出发,以学生为中心和尊重差异的课程理念,有利于形成个性化的学习方案。

四是实行模块制和学段制。模块主要是围绕一个主题而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模块的设置,有利于学校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学校的教学组织方式也将变得灵活生动。新课程实行学段制,即将每学期分为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的内容通常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新课程实验工作的主要任务。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核心,坚持新课程实验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因地制宜、鼓励创新。新课程实验绝不是简单地换换教材,也不只是机械地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而是一个充满探索、创造和制度重建的教育改革的实践过程,肩负着很重的任务。

一是探索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通过推进基于模块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研究原有班级编排与教学班并行的新型教学组织和学生管理形式。

二是探索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以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与管理能力。

三是探索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育质量监测机制。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符合素质教育方向、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施、具有江西特色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四是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新课程实验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形成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有利于教师专业主动发展的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是: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要制定配套文件,加强专业指导;三要分段组织实施,做好培训工作;四要规范管理,选好用好教材;五要确立样本学校,为新课程实验提供示范;六要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整合教育资源;七要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建立质量评价与监测体系;八要做好总结与评价,推动新课程实验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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