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5)

幼儿园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五)。

由于幼儿园在编工作人员不够,需聘请一些编外人员来工作,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聘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人)必须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接受工作考核

2、工人如果要辞工,须提前30天向单位书面提出;单位不再与工人续签合同,也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3、工人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以旷工处理。1学期病事假10天(含10天)旷工1天(含1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4、工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5、工人的工资待遇。

(1)工人初来时,工资面议。工作态度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的以后逐年按工资的5﹪递增。每个学期发放5个月工资(寒暑假工作另外计算)。

(2)每学期结束,单位发给工人(本人工资数额)0.5个月的工资额作为考核奖励(此奖励根据本人的“岗位考核细则”的考核成绩而定)。

6、劳动保障。

(1)单位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工人幼儿园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按责任的划分而分摊;在幼儿园以外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单位概不负责。

(3)工人应自己主动交纳社保养老金,单位每年为工人支付社保养老金的10﹪。

(4)工人应自己主动到社区办理医疗保险。单位每年为工人支付医疗保险费的20﹪。单位不给工人报销医药费

7、上班执行签到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迟到10分钟以内扣币2元,10—30分钟扣币5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8、团结同事,文明工作。如出现吵口现象,1次扣币10元,打架1次扣币50元,并承担对方的医药费

9、领导分配工作不服从,1次扣币10元。

10、发现私拿公物,1次扣币10元,并责令将物归还,写出书面检讨。在规定时间内不归还者,按物品原价的3倍处罚。解除劳动合同

11、本园发生突发事件就是无声的命令,任何知情人员必须舍己为公,全身心投入,不得应付或逃避。应付者,扣币20元,逃避者,扣币5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办理。

12、幼儿园临时来客加班,按每桌15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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