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综合改革与创新探析

摘要:江西省民办高校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后期,积极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成为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主体,经过30 多年的发展,已从单一的学历考试发展成为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功能的教育考试制度,一直保持着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但和江西省民办高校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相比,自学考试改革创新动力不足。本文通过对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发展历程的回顾,阐述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综合改革与创新发展措施。

关键词:江西民办高校自学考试;综合改革与创新。

一、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发展历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自诞生之日起,它以开放、灵活、投资少、效益高和工学矛盾少等特点,深受社会欢迎,也逐步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的教育改革。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一定的结构、层次和办学特色,逐步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在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并决定在部分省市先行试点,摸索经验。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1984年,自学考试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务院于1988年3月3日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快速与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过30年的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人才。

江西省民办高校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后期,积极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成为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主体。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进行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助学活动,为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加快江西高等教育尤其是民办高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据现有资料统计,1992年,经江西省政府批准的民办大学有32所,仅1993年招生规模达2.5万人。但学校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不受招生计划的限制,只能按照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组织教学,学业期满学校频发结业证书。如果完成自学考试专业规定的课程,方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1999年江西省民办高校发展到顶峰,在校生规模达10万,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组织本校学员参加自学考试,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因此,这一时期,民办高校逐渐成为江西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主体,自学考试60%以上的生源来自民办高校的学生。但自学考试难度相对较大,毕业通过率较低。

1997—2004年,国家在民办高校中进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该项工作是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项扶持政策。1998年,国家学历文凭考试首次在江西东南进修学院(现江西科技学院)、民办赣江大学(现南昌工学院)等六所全日制民办高校试点,开考专业11个,注册学员5578人。到2004年,江西省共有31所民办高校教育部备案,获得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资格,开考专业26个,注册学员累计7万人,2003年累计有7000余人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但应试教育的特点依然明显,命题方式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不相吻合,毕业通过率还不高,无法实现因材施教。课程设置也不能紧跟时代步伐。同时,国家学历文凭考试仅限于专科层次,没有本科,也限制了这一教育形式的发展

2001年后,江西省有8所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招生计划纳人国家统一年度计划,学生和教师的地位同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的学生和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资格。进入21世纪后,普通高等教。

育的大发展,部分民办高校升格,尤其是2003年国家取消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教育政策出台,迅速改变了生源市场供求关系,使以学生学费而赖以生存的民办高等教育陷人生存与发展的困境。

2008年国家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适应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发展需要,实现自学考试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型,决定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江西省被列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而江西科技学院则被列为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由2008年自学考试10个专科专业的综合改革试点,发展到2011年自学考试24个本科专业的综合改革试点,并将24个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简称为“试点本科”。为自考实现结构调整、向职业教育转型创造经验。

30年来,江西省自学考试已从单一的学历考试发展成为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功能的教育考试制度,自学考试整合了全省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资源。截至2014年,江西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覆盖全部普通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学院共计69所,本、专科专业160个,累计有218万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培养了34万合格的本专科毕业生,满足了整个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目前为止,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校中有6所经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本科高校(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等),12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南昌职业学院等)。

二、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必要性。

(一)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改革发展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年)》的需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新任务,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明确定位于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要求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职业型人才为主,主动面向职业、面向农村、面向社区,努力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自主学习需求,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立交桥服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形式,是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被列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江西省民办高校理应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年)》要求,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方面积极主动发挥重要作用。

(二)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改革是充分发挥各主考学校、助考学校特色优势,推进自考转型发展,推动自考向社区延伸,向农村延伸的需要。

近几年,江西省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充分发挥各主考学校和自考助学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新的形势下,自学考试要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转向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职业型人才为主;要实现事业领域的拓展,面向行业、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必须总结推广扩大试点学校成果,继续深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进一步发挥相关主考学校和自考助学学校特色和优势,推动自学考试创新发展

三、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自学考试发展目标和定位不清晰。

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发展历程,归纳起来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补偿教育”为特征的探索阶段,主要是为在职人员提升学历服务,属于一种学历教育的补偿;第二阶段是以“补充教育”为特征的快速发展、成熟阶段,主要是高考落榜生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一种补充;第三阶段是以“终身教育”为特征的改革和完善制度的新阶段,成为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形式,体现出明显的继续教育和开放性、兼容性、职业性、多样化发展特征。

经过30 多年的发展,我国自学考试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运行模式和规章制度,一直保持着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但与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和江西省民办高校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相比,近年来江西省自学考试改革创新动力不足,体制问题日益凸显,仍继续沿用传统“精英化”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需求研究不足,特别是对自学考试如何为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服务”缺乏研究,社会关注度下降,自学考试发展目标和定位不清晰。

(二)专业课程结构不合理、教材适应性低。

目前,江西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发展过程中,有部分专业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滞后,难以满足社会对开考专业的需求,导致开考的专业点和报考人数偏低;部分专业适应性、针对性不强,课程设置不能体现自考特色,不利于培养当今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特别是在面向农村、面向职业教育改革方面体现不够,不能适应功能扩展的需要,理论性课程偏多,实践性、技能性课程偏少;专业建设与管理缺少统一规范,同一类型的专业在专业名称、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考试要求等方面差别较大,学科分布不平衡。

同时,自学考试采用的教材,很大一部分是借用针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所编写的教材。这类教材与自学考试的特性不相适应,编写体例、学科内容阐述等方面未能照顾自考学生的学习特点,导致自考学生对教材中的知识点难以理解,学习难度大,自考学生对“教材适用性”评价满意度相对较低。有部分自学考试教材还存在老化、陈旧,不能及时更新、无法反映最新的文化和科技成果、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以及教材知识体系缺乏科学性的问题。

(三)助学服务体系薄弱,考试评价方式单一。

在30多年的自学考试管理发展历程中,围绕国家考试自学考试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试管理模式。从自学考试教学大纲的制订,到自学考试报名、教材供应、助学管理、自学考试考场组织、自学考试阅卷登分、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自学考试毕业审核,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然而,所有设置的自学考试服务部门,却没有一个部门能真正具备为自学考试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功能的。即使是与自学考试教学服务联系最近的自学考试助学管理岗位,也不可能亲自参与到自学考试助学组织的教育过程中来。各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只关心学生的毕业通过率,对于自学考试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学习困难和帮助,没有纳入到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的职能范围中来。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制订与教学过程的具体实施,仅靠原有的监督指导式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都没有管控到位,完全授权给主考学校。因为无论教学效果如何,最终的通过率才是评判标准。而自学考试助考学校又出于各种经济利益的考虑,在提供为自学考试学生学习服务的过程中,教学效果和教学服务质量也出现参差不一,让学生困惑。

目前,自学考试对学生学业的评价仍然以纸笔理论终结性考试为主,以分数量化为评价的标准,重结果、轻过程,重终结性评价、轻形成性评价,缺乏多元化学业评价方式,致使教师为分数而教,学生为分数而学。

(四)生源显著萎缩。

近年来高等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普通高校连续扩招,高等职业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各种高等教育形式蓬勃发展,造成自学考试考生减少或被分流。1999年以来,由于连续实行扩招政策,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迅猛增长;从1998年开始,民办大学被纳入统招计划的学校迅猛增加,仅仅5年间学校数量增长了10 倍,招生数量随之迅速增加;从2003 年开始,国家允许普通高校办二级独立学院,按民办机制运行,招生计划也大幅增加,导致普通高校的录取比例显著提高,很多省市区都达到80%以上,这使得原以自学考试为生存和发展的高考落榜生大量减少,造成民办高校自考助学的生源空间显著收缩。同时,一些社会考试证书或职业资格类证书在现实社会中比学历证书更利于就业和谋生;有些民办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统考,擅自发放自己的毕业证书,加之自学考试长期以来通过率不高,考生难以获得毕业证书,使得许多考生主动退出,继而选择别的教育形式,加之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增多,导致人们感觉文凭已经贬值,单纯的通过应试获得文凭自学考试的吸引力显著减弱。

江西省民办高校都是从举办全日制的自学考试助学班起步的。自1997年江西东南专修学院(现为江西科技学院)取得“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后。民办高校陆续取得相应资格,自考助学一时间迅猛发展。然而,2005年,教育部停止了文凭考试的试点工作,民办高校失去了三分之一的考试权。自学考试的难度增大、通过率降低。自考助学招生受到影响。2006年10月.江西省民办高校发生群体事件,江西省民办高校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包括自考助学班招生在内的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受到冲击。此时,为了规范民办高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江西省开始对民办高校自考助学的招生规模下达控制性指标。并收回了民办高校所谓的“校考权”,减少了民办高校在校自考生的考试次数,导致民办高校生源显著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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