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产品基地:内涵、功能与发展形态

摘 要:农产品基地是一种规模化经营组织,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载体。当前对农产品基地的探讨主要是在研究农业产业化时附带提及,而未做系统深入研究。但我们不能忽视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利益联结松散、三重风险并存、社会资本盲目介入、规模无章等。解决农产品基地的这些主要问题,应在把握农产品基地内涵和功能基础上,分析农产品基地的三种发展形态及其演进。 毕业论文网 /2/view—458579.htm  关键词:农产品基地;多功能性;发展形态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0)05—0059—06      一、引言      现阶段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和农情,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和加大保护资源环境力度的基础上,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坚持粮食安全、坚持科教兴农、坚持深化改革,通过要素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生产手段科技化、产业经营一体化、农民行为组织化,统筹城乡、以工促农、区域渐进,从而提高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最终实现农业综合生产力高度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农村面貌大为改观的过程。根据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核心与“四化”要求,农业现代化实现途径的着力点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模经营的直接途径是扩大农户生产规模。但问题是这一路径只有在少数发达地区可行,在我国广大农村受当前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并不可行,需要转向包括推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其他方式以获取农业经营的规模经济效应。   农产品基地作为规模化经营的载体,具有多种功能。在我国农产品基地建设实践中,农产品基地的功能并未得到有效发挥。究其原因,是农产品基地存在强制性、诱致性因素交替推动农产品基地发展形态转化的现象。把握好农产品基地发展形态的演进是农产品基地健康发展的关键。而要正确理解农产品基地组织形态必须要深入研究农产品基地内涵。但是农产品基地的传统研究显得十分薄弱,主要是作为农业产业化的一个环节附带提及,而不是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进行深入探讨。因此,本文从内涵、功能与发展形态三个方面来系统论述农产品基地,为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农产品基地发展形态问题,特别是社会资本介入问题提供理论基础。      二、农产品基地内涵      (一)组织农产品基地组织性   1.组织。在不同学科的研究中,学者对“组织”的理解有所差异。马克思?韦伯以科层体制观点为基础,认为组织是一种封闭或半封闭的社会关系,通过法规和权威维持秩序,行使相关功能,以达成特定目标(Max Weber,1947)。斯科特认为组织除具有连贯性和有一定目标外,组织还具有相对固定的边界、规范的秩序、权威等级、沟通系统以及激励机制(seott,1964)巴纳德以合作体系为基础,认为组织是开放的协作系统,“所谓组织,是有意识地加以协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进行活动或为之效力的系统”(Bamard,1968),他认为除了有等级组织还有横向组织。   卡尔?马克思没有正式给组织下过定义,但他对社会秩序以及分工协作的分析,体现出许多的组织思想。马克思提出生产组织的演进和两个关键概念:“人类的实践活动”与“结果”,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组织,应该是相互联系的个人所组成的集体,它通过一定的工作方式协调成员行为,将劳动组织起来的活动过程。制度经济学中经常将组织看作制度,而诺斯认为,   “如果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组织就是社会玩游戏的角色。组织是为一定目标所组成,用以解决一定问题的人群”。   综合各学科关于组织的定义,笔者认为组织是在相同目标下,互相发生关系的个人所形成的有可识别边界、秩序规范(成文或不成文,正式或非正式的)、易于沟通与协调的具有连续性和开放性系统。“组织包括政治团体(政治派别、参议院、城市委员会、一个有规章的机构)、经济团体(企业、工会、家庭农场、合作社)、社会团体(教堂、俱乐部、运动协会)”。            2.农产品基地组织性质。作为农产品基地,各参与成员(农户政府、市场)都有相同的目标,都会在生产过程中相互发生关系,并且基地有一定可识别的边界,都具有一定连续性和开放性,存在易于沟通与协调的规范秩序(成文或不成文的,也可以说正式或非正式的)。因此,农产品基地是一种组织形式。      (二)农产品基地的涵义      要下一个比较科学的农产品基地的定义,我们还需要探讨有关农产品基地内涵的几个问题。   1.农产品基地的参与主体。农户农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机械化程度再高,农产品生产都离不开农户,农户农村农业组织的微观基础。另外,农产品基地内的农户必须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联合。企业是农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也是农产品加工的中心环节,它在农产品基地建设中主要担当制定生产标准、基地规划和管理经营的职责,它影响着基地的稳定与成效。当然,农产品基地的维系主要是靠农村集体组织政府,没有政府的强力推动、基础设施改善的财政支持和其他保障,没有农村集体组织对社会关系的强化,就很难有农产品基地的维持,即使达到高度市场化,在农村,社会网络和血缘关系对组织运行的影响也是深刻的。除以上主体以外,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及其他市场因素,如产前种子供应、产中机械设备租赁、产后仓储运输,科技推广与科研机构、专业市场等,对于农产品基地发展起到了拉动作用。   2.农产品基地的产业特征。农产品基地的重要功能是发展区域优势产业即农业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是一定区域内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资源潜力,在现有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并有开发潜力,前景看好的产业。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防止产业、产品趋同和重复建设,需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开发名优产品,创名牌产品。打造名牌产品、拳头产品是农产品基地发展的基础。   3.农产品基地的区域范围。农产品基地有一定的区域边界,其地理特征表现为:空间上相对集中连片,资源上具有产业发展的生态适宜性。但是,一个区域能否成为农产品基地,更重要的是,该区域与其它地区相比,某种农产品生产是否具有内生比较优势(把生态适宜性可看成外生比较优势)。也就是说,要按照比较优势,以及生产地与消费地关系合理性判断来实现农业生产的合理地域分工,用相对比较利益来促进和稳定农产品基地的专门化生产。   4.农产品基地发展目标。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联合农业生产主体,集约生产要素,实现农业生产的管理科学化,以获得规模收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奠定基础。为达到此目的,农产品基地建设目标可描述为:通过建立企业法人制度,使农户政府、市场以农产品基地作为企业整体与外部环境交流,实施科学生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进而推动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农业区域专门化,实现农产品基地发展的。

稳定与持续,使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增色。   根据以上分析,农产品基地可定义为:以农户政府和市场为主体,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与农业生产效率,使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增色,而根据比较优势(内生比较优势与外生比较优势)在适宜区域,利用科学生产、规模化经营从事相关农业初级产品生产,发展区域主导产业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      三、农产品基地的功能      多功能性是农产品基地及其发展的客观属性。开发农产品基地的多种功能,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农业不断提出的新需求。      (一)经济功能:规模经济、农民增收与粮食供给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调消费拉动,我国有7亿多农民、2亿多农户,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长期以来农村消费需求不足已成为困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拉动消费,加快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关键在扩大农村消费。农村消费离不开农民增收。我国已经从制度、农产品价格、税收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可供选择的手段已然不多,增收重点必然要从采用新措施转移到对现有政策和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上来。因此,研究农产品基地的多功能性,特别是“挖掘”农产品经济功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规模经济区分为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前者是指农产品基地内部规模扩大而产品成本降低的经济效益,后者是指农产品基地规模扩大获得的外部经济效益。农产品基地获得规模经济效益的原因来自基地的规模经营和专业化(通常只有专一产业的经营)。   “农户只种植少数几种(一般是两种)作物,产品完全在市场上销售,这种专业化的农业生产,已经带来效率的明显的提高。考虑到专业化带来的销售成本的下降以及其他因素,因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单位农产品的活劳动要节约一半左右。这个变化是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因之一”。在专业化基础上扩大经营规模,可降低交易环节(每亩地的翻地、收获、农药采购、化肥采购成本)产生的费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工作技术提升方面,也将产生增产效能。   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涉及到农业产业的布局,通过比较优势,把农产品生产向合理区域集中,有助于区域优势的充分发挥,使单位面积产量提高。规模化和专业化推动的集约耕作、科学生产也必然能比小农的粗放管理生产更高的每亩产量。      (二)社会功能:社会稳定、城乡统筹、农村福利与就业   农村的社会网络主要是血缘关系和近邻感情互动作用的体现,因此要保持社会网络的稳定性需要有利益诉求组织来协调。传统农村集体组织在解决农村内一部农户矛盾方面有特殊作用,但是在解决农户与外部利益主体的矛盾上则鲜有表现。此时,农产品基地作为一种农村组织形态出现,对内联合各参与主体;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作为生产者代表方面,对外协调、维护基地各参与主体利益,保持当地社会稳定。   无论是政府引导还是市场主导的农产品基地,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土地整理和土地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后多出的土地可以依托农产品基地发展第二、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使农产品基地及其周围乡村地区成为构建贸工农产业链统筹城乡发展经济发展的立足点,促进农村在地域与产业两个空间上协调统筹,扭转城乡差距扩大趋势。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由于财力不足,本身难以支撑社会事业方面的开支,在农村社会福利供给方面,欠债很多。如果继续维持当前的农村公共品和福利供给制度,依靠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使用者付费的办法来提高农民社会福利水平,其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都得不到保障。农产品基地建设农村福利的增进主要体现在:基地建设所带来的较高生产率会促进地区较大的经济活动,这会招来较高质量的社会服务。如学校、卫生室、图书室和体育场所。较高的收入能用来改善住宅和农庄建筑物并提供饮水,同时,土地整理促进居住集中,从经验看,政府在农民新屋设计和建设上不仅起引导作用,也有资金帮助,以增进农村福利。      (三)生态功能:居住环境、生态改善与循环经济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当然,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文明”“村容整洁”具体体现,又是农业发展的预期目标,理应受到重视。农产品基地建设过程同时也体现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生产要素集中,也推动了农民居住点的集中,这有助于农民居住环境和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有益于农村依托农产品基地,构建集农业种养殖、农业观光、度假、销售为一体的生态观光园区。生态农业发展,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兴起,而农产品基地则是农业循环经济的有效载体,通过以沼气和现代生物技术为纽带的“果―饲/草一猪一沼一果,草”、“粮一猪一现代生物技术一粮”等为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农产品内外产业间的衔接,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四)载体功能:农业产业区与低碳农业   “转变经济发展,关键是要在‘加快’上下功夫见实效,……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作为现代农业的主要内容,农业标准化,农业设施化与机械化,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须要一定条件的物质载体,其基本条件就是土地经营具备适度规模。因此,农产品基地作为“初级”载体,是当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适宜载体。随着农产品基地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某个或多个农产品基地必然会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形成“高级”载体农业产业区。农业产业区是我国“应对复杂多变农业形势变化,适应新时期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也是农产品基地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为占据产业发展制高点,正积极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在这一轮新的经济格局转变的过程中,为避免又一次“天然地”处于这一新产业链的底端,我国应重视低碳技术开发和创新。低碳农业作为低碳产业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途径。特别是当前面临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的成本约束,以及环保指标和我国减排任务,发展低碳农业,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就显得特别重要。发展低碳农业,需要政府引导,更需要市场导向。这种市场示范效应不可能由单个农户来承担,只能由农业组织来实现。在向农业产业区推进的过渡阶段,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其产业化、市场化程度高,产业链也得到延伸和优化,可以成为低碳农业的示范载体。      四、农产品基地的三种发展形态      农户政府与市场是农产品基地的三个基本组成元素。农户农产品基地提供产品和原料;政府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供给;市场则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推进一体化经营。三者的参与使得农产品基地

的生命力得以延续和发展。由于农户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程度不同,使农产品基地发展表现为三种发展形态。      (一)自发促成型农产品基地   自发促成型农产品基地是指农户自发形成,以家庭分散经营为基础,专门从事某种具有外生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且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   1.自发促成型农产品基地的特征。白发促成型农产品基地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带有经济组织的特点,但更类似社会组织。该发展形态体现出更多的是社会效益,如成员能够获取单个农户难以取得的相关服务;推动农产品基地内生活环境的改善等。第二,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简单。自发促成型农产品基地由众多独市经营农户实现,农户运用自身的劳动资料进行农产品生产,收益与劳动成效挂钩,权、责、利、险集于一身。组织维系主要是农户之间的约定俗成。第三,农户享有生产自主权,销售存在某种程度的联合(见图1)。   2.自发促成型农产品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破解途径。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使自发型农产品基地的缺陷显露出来:社会组织不以经济利益为最高目标,组织形式简单,基地成员利益联结松散,不少自发形成的农产品基地经历一段时期后,生产朝多样化方向发展,致使基地难以持续。解决自发促成型农产品基地问题的关键是政府要积极介入,引导和扶持农产品基地,构建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挖掘农产品基地经济功能,维系并强化其组织形态。      (二)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   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是指乡镇或更高级政府组织集中村社、甚至乡镇范围内的部分土地,强化原有自发型农产品基地或建立新的经营实体,进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农产品基地。   1.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的特征。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基地发展的过渡形态,它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政府农产品基地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使农产品基地具有“统分”两种经营属性。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既有政府机构的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又在内部实现农户分散经营。但在销售上,联合程度比自发促成型高,大部分产品向特定中介组织或企业销售。第二,除具有经济组织性质外,还带有政治组织色彩。政府很可能是基于经济、政治双重目的推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扩大规模的。就政府的政治目的来说,是提升政绩,通过强行推动农产品区域专门化的农产品基地建设来实现目标。第三,基地规模大,基础设施逐渐完善。由于政府规划和扶持,基地实现了整村推进、土地连片,基地内有配套水利、电力和道路设施。农产品生产开始出现机械化、科学化、信息化的趋势(见图2)。   2.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破解途径。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的最大缺陷是组织演进带有强制性,总体成本高于诱致性组织成本j农产品基地可能一味强调区域生产规模化,忽视了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尤其是当政府盲目引导社会资本强行进入时,这不仅难以彻底解决主体利益衔接问题,还极易出现新的更多问题,稍有不慎,甚至有可能产生政治风险;此外,如果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的产业化程度较弱,不易分散市场风险,农产品基地将出现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三种风险并存的局面。   解决政府引导型农产品基地的三种风险并存问题,要发挥农产品基地的社会功能;强化市场作用,将中介组织与企业等市场因素引入农产品基地,使外部交易费用转化为内部管理费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基地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保证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之间的契约稳定,以减少组织管理费用和规避风险。另外,要依据农产品基地管理成本与交易费用情况来确定合理规模,避免过度规模化带来的风险。      (三)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   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是指在保持家庭承包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内生比较优势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政府扶持、中介组织与企业带动,把小农户与大市场连接起来,进行产业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机械化生产农产品基地。   1.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的特征。农产品基地从依赖政府引导向产业化经营的契约组织转变,实现利益主体的目标统一和风险防范,逐渐达到农产品基地稳定化和发展持续化。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有以下特点:第一,组织形式复杂。作为经济组织,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农业生产经济联合体”,基地由企业、合作组织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和生产监督,实行市场化运营。它也是农业一体化经营生产环节、农业产业区关系网络的节点。第二,利益联结紧密。农产品基地依靠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的发展好坏决定农产品基地发展的规模、成效及其稳定性。同时,农户、企业和其他利益主体构建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第三,生产具有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品牌化的特点(见图3)。   2.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破解途径。在我国,绝大多数市场导向型农产品基地的运行和管理并不规范,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政府部门没有认识到他们与农产品基地的统一性与整体性,互相视为独立个体,且以自己利益为重。   规范农产品基地的管理问题,就是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企业法人制度。整合内部要素,以整体,即企业从事经济活动,设立固定的组织机构和必要的职能部门;多个参与主体按事先规定出资,使农产品基地拥有自己能够独立支配和控制的财产,获得企业法人财产权,摆脱出资人与外部因素的干预增强农产品基地的灵活性、机动性和竞争力(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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