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处钥匙管理规定2

物业管理钥匙管理规定2。

一、钥匙分类

1.业主(住户)钥匙

2.公共门窗钥匙

3.设备钥匙

二、钥匙保管。

1.管理处接管大厦钥匙后,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2.标识,将钥匙分类,先将钥匙按每套房,公共门窗楼层,设备房按设备分门别类,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挂在一起.将分类钥匙贴上标签,在标签纸上写明楼号、房号或设备房名称,业主(住户)的钥匙一般分为防盗铁门钥匙、室内门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和信箱钥匙等四类,均应贴标签标识

3.制作业主(住户)钥匙挂放牌,一般采用5cm以上夹板制作钥匙挂放牌,在夹板上划出若干相等的方格,在方格内标明楼层和房号、栋号用醒目的颜色(红色)笔直接标在每层层首,并将层与层之间也用不同于划方格的颜色笔划分开,每方格代表一户,在每方格内钉一铁钉,将该户的钥匙挂在此方格内,挂放顺序按楼层房号要求一目了然。

4.制作公共门窗,设施设备钥匙牌,采用断面为三角形的铝合金型材,将同类钥匙挂在同一铝牌上,制作钥匙挂入箱,将公共门窗设备钥匙分类挂放,在钥匙箱上相应贴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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