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通知|成立委员会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加强对消防工作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区人民政府研究定成立碧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将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  任杨通国(区人民政府常副区长) 副主任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昌(区安监局局长) 谭  勇(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委  员曾昭洪(区消防队队长) 杨水平(区监察局局长) 杨鸿雁(区旅游局局长) 杨兴昌(区发改局〈物价〉局常副局长) 杨  杰(区工贸局常副局长) 陈秀国(区教育局常副局长) 刘元平(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吉生(区交通局运输纪检组长) 马学东(区人社局副局长) 兰应祥(区司法局副局长) 何  勇(区体广电局副局长) 黄利昌(区卫食药监局副局长) 黄二老(区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陈  洪(区林业局副局长) 邓有民(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彦彬(区民宗局副局长) 黄  河(区质监局副局长) 代成忠(区住建局副局长) 胡宗发(区工商局副局长) 胡志华(区总工会副主席) 罗  艺(团区委副记) 杨祖莉(区妇副主席) 向才刚(城供电局局长)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区公安分局消防队由区消防队队长曾昭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防火委员会工作职责。

全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编制全区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0—05)、《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

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逐级成立防火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确保消防工作与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5确定防火重单位划分防火责任区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监督检重工程建设项目和重要害部位消防设施督导整改重火险隐患。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识。

7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8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防火灭火应急演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消除火灾隐患。

9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工作存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验。

0督促区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消防装备、建立和发挥志愿消防队伍作用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组织、参与对火灾事故调处理、责任追究工作

协助公安、消防、安监、监察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以上和社会影响较火灾事故进行调。

承办上级领导和业部门交办其他防火工作事宜。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贯彻执行国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全区消防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制定并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规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防火委员会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我管理、我检、我整改、责任消防工作机制。

3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安全有关容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容严格落实“票否”制。

及向区防火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指示和要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见和实施办法区防火委员会讨论通责组织实施。

5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全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形势对涉及全区消防工作和亟待重要问题进行调研究提出具体工作见和办法及向区防火委员会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并提出具体建议区防火委员会策提供。

6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程对法律法规规定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而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生产营单位、场所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7责组织、协调区防火委员会开展调研、检、督等工作

8按照碧江区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工作检考核兑现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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