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长在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公安局副局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市公安局我局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作简要的汇报。  

上半年,我局认真按照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部署,并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我市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年,我市共有在期的社区矫正对象监外执行人员共***人,其中***人,**区1***人,***区***人,***县***人**,当中判处缓刑的****人,假释的***人,管制的***人,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剥夺政治权利***人。  

目前,我市社区矫正的“五种人”存在着两种管理体制。一种是监外执行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管;另一种以后新增加的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体系,由社区矫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监管。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局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治安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各分县(市)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局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我市广大社区民警按照市局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实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定期走访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更好的融入社会中去。  

(三)强化横向联系,提升管理效能。为了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司法和居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取长补短,切实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我局高度重视社区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我局举办了一期社区民警培训班,聘请法制人员讲课,对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的授课。通过培训,社区民警矫正工作水平了明显的提高。  

三、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监管流于形式。当前,极少数社区民警存在着监外罪犯“不重新犯罪、不扰乱当地治安、不出现重大问题就行了”的不正确思想。因此有监而不管的现象存在,只建立了档案而没有落实具体的监管帮教措施,  

(二)个别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向检察院、法院、监狱及时通报监外罪犯监管情况。  

(三)由于公安工作任务繁重,社区民警矫正对象监管工作的力度明显下降。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不定期深入派出所了解矫正对象监管情况,包括矫正对象档案情况等,督促社区民警按要求填写、收集有关材料,整理有关档案,杜绝各种错漏、保证档案与法律文书的完整。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接收法律文书后没有及时移交责任民警或内勤,造成法律文书丢失或罪犯脱管、漏管的,对于接收法律文书后没有及时建档、监管的责任民警,造成法律文书丢失或罪犯脱管、漏管的,对于派出所的分管领导没有每月定时进行检查督促,造成罪犯脱管、漏管的,均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建议改变现行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二元制”体制,尽快回归到单轨制当中来。我市现行的***年1月1日前产生的监外执行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管,***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加的监外执行罪犯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监管的做法,不仅社区矫正对象本身感到不理解,就连基层执行的民警也感到困惑。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在全国推行两年,相关的刑法修正案(八)也已经生效,法律上和政策上不存在任何问题,象我市这样部分由公安监管部分由司法监管的情况是不多见的,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应该逐步向司法行政机关移交原先监外执行人员的档案,将其全部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部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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