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回购协议
甲方:z长升园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开发zc大厦项目所需,于 年 月 日同乙方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现双方就相关事项约定如下,供双方共同信守:
1、甲方代乙方支付购房首期款(即预售合同项下房款的 %)以及各期银行按揭款,但乙方应出具欠条给甲方。
2、甲方代乙方付清所有银行按揭款之日起,甲方有权向乙方回赎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产权及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回赎价格为甲方代乙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及各期银行按揭款的总和,即回赎款与乙方对甲方所欠之款项数额相等。
3、因办理上述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于甲方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本协议第2条所述之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于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2条所述之回赎价格的 %的违约金;乙方不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甲方的,除应返还欠款及利息外,还应赔偿甲方本协议第2条所述之回赎价格的 30 %的违约金。
5、甲方应及时支付本协议第1条所述之款项,否则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任何涉及上述预售合同项下房屋的纠纷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凡因本协议的履行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所在地: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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