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转院(科)交接制度_患者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诊(院)患者交接制.要院患者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批准医处备案患者所科室与入医院系征得入医院方可院。
.确保患者院安全院前主管医师须认真检、评估患者病情如估计途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方可院。
并将风险及事项告知患者。
3.危重患者院原则上派医人员护送;根据病情准备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5.社区卫生机构上患者医疗事心提前与相关科室系落实安排做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并将双向诊上单交给接诊医生接诊医师根据诊医生病情介绍及提供相关检和治疗对患者进行评估、检和诊疗。
6.合下条件患者回社区卫生机构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诊下单明治疗和目前病情状况及下步康复计划由诊患者交社区卫生机构;医疗事心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机构并做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
科患者交接制.对要科治疗患者医生须评估患者病情;根据科医嘱护士电话通知入科室。
并将风险及事项告知患者。
.危重患者由护士和(或)医生护送随带患者病历用液体至入病房做床头交接班。
3.保征运工具功能完确保患者运程安全酌情备带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6.认真评估患者出、入双方必须做到六交清即患者治疗交清患者病历交清患者生命体征交清患者身上各种导管交清患者使用各种仪器交清患者皮肤情况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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