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中心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流程

XXX职教中心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流程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流程。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2.每学年开学初农村含县非农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城市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城市户口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3.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农村含县非农学生以班为单位向学校提交助学金申请表,城市学生学校提交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薄或身份证及复印件、家庭困难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  

4.学校受理农村含县非农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启动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班级收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户口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进行班级评议小组(各班班委会)对照标准认真评议。  

5.年级组认真复查农村含县非农学生资格,审核班级评议小组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评议结果。  

6.年级组复查、审核无异议后,将农村学生含县非农)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学校政教处负责汇总各年级审核、复查的所有学生,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复审,并将有关学生信息存档。  

8.学校复审无异议后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9.学校配合上级资助管理中心及财政部门给每位受助学生免费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准确、全额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10.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包括农村、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XXX职教中心  

 2007年9月10日   

附: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中等职业学校城市户口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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