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行为对群体公民行为的影响途径探讨

在对企业员工行为相关研究中,组织公民行为( OrganizationalCitizenship Behavior, OCB)的研究可谓独树一帜。

组织公民行为是指员工个人自愿采取的角色外行为,这种行为得不到组织正式奖酬体系直接或明确的认可,但能从总体上提升组织功能的有效运作。

组织公民行为领导行为高度相关领导行为能够明显影响组织公民行为这一结论,已经在大量的组织行为研究中得到了验证。

随着研究与实践的深进,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与实践者开始熟悉到,工作团队将成为未来企业中的主要组织形式,它的绩效水平将更直接导致组织绩效水平的高低,其重要性程度将大大超过单个员工

因此,组织公民行为研究领域必须关注企业中的工作群体,关注群体层次的组织群体公民行为( Group Citizenship Behavior,GCB)。

鉴于组织公民行为领导密不可分的联系和领导群体行为的强大影响,开展领导群体公民行为的影响方面的研究就成为大势所趋,且事实上已引起了很多研究者的关注。

群体公民行为文献综述(一)群体公民行为的内涵与特点1.群体公民行为的内涵。

相关研究中,研究者分别根据自己的关注点群体层面组织公民行为进行了探讨,并分别赋予其特定的名称。

最有代表性的是Chen等2005年对群体公民行为的界定,他们以为群体公民行为组织中的工作群体作为一个整体从事或参与与支持其他工作群体或整个组织行为,是一种独特的群体现象。

笔者以为应将群体公民行为定义为:工作群体作为整体所表现出来的,有利于促进整个组织总体目标实现的,用于支持本群体及其成员、本群体所在组织组织内其他工作群体及其成员以及组织外部利益相关公众的一种角色外行为

2.群体公民行为的特点。

主要体现在:第一,整体性。

群体公民行为工作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它不同于个体组织公民行为的实檀越体为员工个体,单唯一个员工组织公民行为不是群体公民行为

同时,群体公民行为不是群体中所有成员个体组织公民行为的均匀水平,群体公民行为是对群体标准行为模式的知觉,因而其关注点应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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