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份回购的财务效应与会计处理

的《公司法》在经过1999年年底的修改后仍然存在着许多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差、漏洞较多的条文,已经成为公司资本市场进一步的瓶颈制约。因此,此次公司法的再度修改和完善,是我国有序健康发展所面临的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从而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在修改草案第178条中,我们发现《公司法》在对股份回购方面的制约已经开始出现松绑之势,尽管不知此条最终是否得以通过,但这至少表明了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方面的强烈呼声。本文主要论述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所产生的财务效应和相关的处理,并对我国实行股份回购及库藏股制度进行展望。 一、股份回购:股权结构调整的新思路 股份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有效途径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额发行在外股票的行为。 在西方,股份回购产生于公司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发放的限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十分常见的公司理财行为,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本结构、为员工激励做铺垫的一种重要方法。股份回购资本运作市场相当活跃的美国、中国香港等地发生的非常频繁。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美国每年发生股份回购公司数量一直徘徊在20家以下,而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每年宣布股份回购公司数量和回购金额都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 毕业论文 在1998年,据新泽西州Newak证券数据公司统计,美国公司在这一年中公布的回购金额更是高达2200亿[1]美元之巨。在香港地区,长江实业、新鸿基地产也曾经纷纷实施过大量的股份回购举措。 而在我国股份回购尚属新生事物,从1999年云天化实施我国第一起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回购行动开始,仅有零零星星的一些公司,如申能股份、冰箱压缩、长春高新等进行了国有股回购行为。《证券法》于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如何规范和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已成为目前国家和许多上市公司亟待解决的。由此,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可以考虑的方法和途径成为我国近期上市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的新思路。 遗憾的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实践中还没有对股份回购问题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其中还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这实际上也就抹杀了库存股在我国存在的可能性。1997年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25条原则性规定了股份回购的三种方式:一是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的比例发出回购要约;二是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毕业论文 可以看出,这些有关股份回购的原则性规定,无论在股份回购的核准程序、股份回购的定价及资金来源,还是在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等方面都缺乏可操作性,我国在原则上倾向于限制公司回购行动,这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是有助于防止出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行为的。但是,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从近几年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践可以看出,近期国务院颁布的公司法修改草案对股份回购政策的松绑,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投资者来说都是有利的。公司可以利用这部分回购股票奖励给职工,作为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中国目前的股票首发政策尚没有关于准许上市公司预留股份以实施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同时增发新股的政策也没有相应的条款,如果此次修改草案得以通过,至少对股权激励的大力推进打开了合法的通道。 二、股份回购财务效应 (一)股份回购财务杠杆效应 1958年,MM的资本结构无关论引发了财务界空前的大争论,财务杠杆假说也随着最优资本结构的讨论而兴起。一般说来,当公司生产经营处于稳步增长阶段,资产收益率高于债务成本,而负债比率又不高时,公司可以通过用自由现金流或者使用负债回购股份,改变原有的资本结构,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利用债务利息的减税原理,发挥财务杠杆的效应,以期达到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小化,保持各种资金来源间的最佳比例关系,从而在经营状况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例如,1999年,云天化和申能股份在进行股票回购以前的资产负债率都比较低,具有充分的债务融资空间。股票回购后,其资产负债率分别提高为35.39%和51.25%,其中,云天化在公告前资产负债率仅为12.92%,净资产收益率高达17.30%,收益水平远远高于债务成本,具有很强的举债融资能力。通过股票回购并适应举债,将在很大程度上发挥财务杠杆效应,提高价值。 毕业论文 五家样本公司股份回购前后财务状况和市场反应[2] ;┏━━━━━┳━━━━━━━━━━━━━━━━━┓  ;┃     ┃ 资产负债率(%)         ;┃  ;┣━━━━━╋━━━━━┳━━━━━┳━━━━━┫  ;┃     ┃;T—1   ┃;T0   ;┃T+1   ;┃  ;┣━━━━━╋━━━━━╋━━━━━╋━━━━━┫  ;┃陆家嘴  ┃44.00  ;┃;53.39  ┃;64.80  ┃  ;┣━━━━━╋━━━━━╋━━━━━╋━━━━━┫  ;┃申能股份 ┃40.03  ;┃;65.43  ┃;51.;25 ;┃  ;┣━━━━━╋━━━━━╋━━━━━╋━━━━━┫  ;┃云天化  ┃12.;92  ┃;28.43  ┃;35.;39 ;┃  ;┣━━━━━╋━━━━━╋━━━━━╋━━━━━┫  ;┃冰箱压缩 ┃51.52  ;┃;52.29  ┃;55.18  ┃ 毕业论文   ;┣━━━━━╋━━━━━╋━━━━━╋━━━━━┫  ;┃长春高新 ┃41.;43  ┃;48.91  ┃;54.14  ┃  ;┗━━━━━┻━━━━━┻━━━━━┻━━━━━┛ 五家样本公司股份回购前后财务状况和市场反应(续)┏━━━━━┳━━━━━━━━━━━━━━━━━┳━━━━━━┳━━━━━━━┓┃     ┃净资产收益率(%)        ; ┃公告日股票超┃实施日股票超 ┃┣━━━━━╋━━━━━┳━━━━━┳━━━━━┫      ┃       ┃┃     ┃;T—1   ┃;T0   ;┃ T+1  ;┃常收益(%) ;┃常收益(%)  ;┃┣━━━━━╋━━━━━╋━━━━━╋━━━━━╋━━━━━━╋━━━━━━━┫┃陆家嘴  ┃16.34  ;┃22.02  ;┃;29.12  ┃  2.80  ┃  3.;71  ;┃┣━━━━━╋━━━━━╋━━━━━╋━━━━━╋━━━━━━╋━━━━━━━┫┃申能股份 ┃12.37  ;┃19.54  ;┃;31.82  ┃  4.03  ┃  2.;03  ;┃。

毕业论文 ┣━━━━━╋━━━━━╋━━━━━╋━━━━━╋━━━━━━╋━━━━━━━┫┃云天化  ┃17.30  ;┃14.97 ; ┃;12.;98 ;┃  3.;38 ;┃  5.78   ┃┣━━━━━╋━━━━━╋━━━━━╋━━━━━╋━━━━━━╋━━━━━━━┫┃冰箱压缩 ┃;1.;22  ┃;7.;46  ┃;12.84  ┃  3.45  ┃  2.;22  ;┃┣━━━━━╋━━━━━╋━━━━━╋━━━━━╋━━━━━━╋━━━━━━━┫┃长春高新 ┃;2.03  ;┃;6.44 ; ┃ 0.96  ┃  4.;41 ;┃  4.49   ┃┗━━━━━┻━━━━━┻━━━━━┻━━━━━┻━━━━━━┻━━━━━━━┛ 注:T—1:回购前一年,T0:回购当年,T+1:回购后一年 (二)股份回购股利分配效应 不同的股东股利政策的偏好不同,采用股份回购的方式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回购股份时,需要公司派现的股东为了获得现金股利可以保留自己的股票,而不需要现金股利股东则可以抛售手中的股份以获取资本利得。由于各国对资本利得的税负普遍低于对股利红利收益的税负,通过股份回购派发股利还可以帮助投资者合法避税。我国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出售股份则只需要支付2‰的佣金和印花税。因此,通过股票回购,用提高股价的方式代替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对公司和投资者均有好处。 毕业论文 另外,如果公司有闲置的现金,却没有合适的投资机会,为满足股东的要求,公司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股份回购可以使流通在外的股份数量减少,从而减轻公司的分红压力,减少用于股利支付的现金支出,最终使得每股收益和每股股利增加,每股市价一般也会随之上升,股份回购所带来的资本利得应等于增加股利发放情况下的红利。但如果公司直接派发现金股东不但没有选择权,而且还会增加公司未来的派现压力。云天化和申能股份回购成功后总股本分别只占回购前总股本的64.80%和62.02%[3]虽然股份回购现在可能会带来大额的现金支付,但从长远来看,这两家公司在将来每年由于减少股利支付而增加的现金净流量甚为可观。 (三)股份回购是实施“反收购”策略的有力武器 进入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敌意并购盛行,股份回购已经成为成熟资本市场上反收购的重要工具和有力武器。大量股份公司回购之后,其结果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数量减少,一方面股份回购使得收购方所可能收购到的股份的绝对数量会随之减少,并且由于财务杠杆效应的发挥增强了公司未来盈利预期,导致股价上扬,造成收购方的收购成本上升,从而增加其收购难度;另一方面,股份回购使公司原有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上升,在公司的控制权得到相应加强,也向公司原有股东显示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信心和决心,有助于获得原有股东的支持。另外公司有大额现金储备就容易受到敌意收购者的青睐,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动用现金进行股份回购可以减少这种可能性,股份回购消耗了大量的货币资金,财务状况相对恶化,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收购者的兴趣,也就是反收购策略中所谓的的“焦土战术”。 毕业论文 当然,股份回购也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它可能会侵犯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权益。股份回购所导致的资本结构的改变在增加财务杠杆抵税效应的同时,公司的筹资风险也在逐步增加,一旦公司资本收益率低于借款利率,公司将承担巨大的财务风险,债权人的风险也会增加。因此,为了在股份回购中有效的保护债权人利益,避免出现过高的财务风险,各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对股份回购都设置了必要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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