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肥合六中学生会章程】

(一)坚持党的路线不动摇。学生会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以德为首,以教育为中心,打好基础,发展个性、培养特长,形成能力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群众性的观点,广泛团结全体同学同学们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学生会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纪律性,保证学生会的决议得以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努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班委会

第一章 学生会会员

第一条 肥合六中的学生都是六中学生会的成员,承认学生会章程,愿意在其中积极的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努力学习、积极锻炼、强健体魄。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虚心学习

乐于助人,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组织教育和培训。

(二)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配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学生会的会议和校内媒体上,参加关于学生会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的讨论,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学生会的权利。

第四条 对于模范履行学生会义务在学校和学生会各项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学生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章程学生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学生会组织制度。

第六条 肥合六中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其基本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都由选举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各级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九条 学生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按自觉自愿的原则,差额选举产生。

第三章 学生会的干部。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的干部要做同学们的表率,模范地履行会员各项义。

务,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为广岛同学服务的精神。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政治科学文化知识。

(三)作风要扎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义,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第四章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

第十三条 班委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全班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团及学校各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同学自身的积极作用。

(三)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配合班主任坚决同各种违法放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参与和配合班级管理,为班级老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六)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监督广大同学切实履行义务,保障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对表现良好的同学和班委委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暂时表现不佳的同学提出批评但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章 学生会的对外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在认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时,努力广泛的联系,博采众长、学习他人,争取工作的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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