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规程(五)
一.钥匙接管。
物业管理部代表管理处同建设单位做好钥匙接管验收工作,物业管理部可根据各单位之配套性能对存在的钥匙进行清点,并在钥匙交接统计表上做好记录。
二.未入伙单元钥匙(包括未出售单元钥匙)及业主返修托管钥匙管理。
1.未入伙单元钥匙(包括未出售单元钥匙)均装在标有单元号码的牛皮纸信封内,按顺序存放于物业管理部文件柜中,由钥匙专管员专管。
2.入伙向业主交接钥匙时,首先由工程部验楼员向钥匙专管员签收钥匙,业主正式收钥匙时,应在《验楼表》中签收。
3.业主若委托本公司代管钥匙,应与本公司签署《钥匙托管承诺书》,业主托管之钥匙存放于物业管理部返修专用钥匙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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