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院特检科学习、培训、进修制度
一、学术活动:
1.医院各级、各类工作人员需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都应先填写《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审批表》。该表由参加者填写,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参加。
2.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科室要做好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登记工作。学术审批表交医教科备案,以便做好学分登记报销工作。
3.参加学术活动原则上每年一次,费用实行限额控制。每年高级4000元、中级1800元、初级800,超支自负。到省外参加学术活动的要从严控制。
5.参加学术活动者要把学术会议的信息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转达,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医院学术水平的目的。
1.凡外出进修培训者,应填写《进修表》或《外出审批表》,经所在科室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参加。
2.工资福利进修期间对照非量化科室相应标准,培训超一月者,参照进修待遇,不足一月者由所在科室发放。
三、继续教育:
1.凡具有士级职称的,均享受医院继续教育待遇。
2.参加继续教育者,应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经所在科室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按70%报销,差旅费参照学术交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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