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关系一直是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

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雇佣关系出现多元化的发展,一方面非国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数量迅速增加其劳动佣工制度尚待规范;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陆续开展资产重组、减员增效等改制工作从而导致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

同时,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也会空前激烈,劳动力流动加剧,劳动争议数量增多

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劳资纠纷的数量将大大增加,涉外劳动争议也不可避免地增多

劳动争议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比例逐年增长,特别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更是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倍增加,已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

如何处理好这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对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每个民事法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面临的首要问题。

特别是近段时间,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那么,什么样的事实上存在的劳动雇佣关系,才形为劳动关系,才是法律上保护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其他劳动关系有什么样的区别,是本文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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