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院办工作职责

艺术学院院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指示、决定。

二、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党政综合性的报告、总结、计划等文件,以学院名义发布有关通知、布告等。

三、负责院长办公会、院务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等会议的记录和会务工作

四、根据院长指示组织安排全院性的重大活动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五、负责组织、宣传、外事机构建立之前的工作

六、根据党政领导工作的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院领导参考。

七、负责接待、处理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八、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及全院打印工作

九、负责学院的印章保管使用。

十、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和提供利用。

十一、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综合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收发室的管理工作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全室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十五、做好与本院沟通与协调工作

十六、积极认真做好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