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合格控制程序
1、目的。
2、范围。
3、定义。
3.1不合格:不符合规定要求。
3.2 报废品:不符合顾客规定要求的产品和物品。
3.3 待检品:可疑品,尚需确认合格与否的产品。
4、职责。
4.1行政人事部负责负责组织不合格评审,并对处置的结果进行追踪验证。
4.2 工程部负责顾客提供的不合格维修材料的标识、隔离;对维修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进料不合格品的处置与供方的联系和处理。
5、工作程序。
5.1.1严重不合格:指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大,或连续发生同类的不合格,导致业主的抱怨与投诉。如故意刁难、延长服务时间。
5.1.2一般不合格:指对服务质量影响一般,未引起业主的抱怨与投诉。如服务人员衣着不整等。
5.1.3轻微不合格:对服务质量影响轻微,业主感觉不到的不合格服务,如服务人员未配戴工作牌。
5.2进场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
5.2.1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资,由检验人员于《物资验收表》上注明不合格并确定处理决定(拒收),并由仓管人员将不合格品予以标识,移置于不合格品区。
5.1.2 拒收处理:由仓管人员及时通知采购给供方办理退货手续。
5.2.1 在服务或环境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由检查部门对异常状况进行描述,填写《整改通知单》交受检部门整改。不合格发生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实施,检查部门对整。
5.3.1 工程维修、安装过程或交付后发现不合格,接受信息部门应及时出具《整改单》通知工程部到现场予以查看,并决定处理措施(返工、返修等),工程部经理对对整改措施实施情况予以验证。
5.4 业户提出的不合格项的控制。
5.4.1 公司各部门接到客户抱怨或投诉时,客服部应及时记录于《顾客信息处理、记录、跟进记录表》中,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对整改措施实施情况予以验证。
6.相关文件。
6.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6.2《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7.1《整改通知单》BW/CX—8—04—01。
7.2 《顾客信息处理、记录、跟进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