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布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的硬件建设,对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必须按上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
四、学校保卫科负责对消防安全的指导、检查,记好消防记录,管理好消防档案,并做好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五、学校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实施演练。
六、学校对消防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人为因素发生火灾,要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