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民生 [心系民生促劳动和谐]

心系民生劳动和谐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10周年,人社局坚持把服务劳资双方,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和改进劳动调解仲裁建设,注重调解优先,促进全县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规范人员行为。在受理案件中,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标准,做到热情接待咨询、耐心解答政策;在争议案件仲裁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公正、公平办案。对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争议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处,快速结案。

二是简化办案程序,坚持调解优先。对申请立案当事人说明申请立案程序、所需申请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争议当场调解。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尽力简化当事人的维权程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建立法制宣传、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与工伤认定四结合的机制,对多发争议的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发现苗头,会同其他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及时引导、化解矛盾,把群体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影响面广的突发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部门间及时沟通,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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