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7)
一、作息时间:
1.正常班次: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7:30。
2.生产系统:(轮班)。
早班:8:00—16:00。
中班: 16:00—24:00。
晚班:0:00— 8:00。
3.生产系统轮班两次休息一天。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以出勤考核打卡为准。
5.员工不许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
6.员工迟到早退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7.员工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日工资的150%;连续旷工两天,罚日工资的20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部门设专人负责考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统一监督。
三、填写考勤报表时按下列各项认真填写:
1.上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
2.应出勤工日,实出勤工日;。
4.各部门考勤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按工资管理细则拟定员工当月工资,转交财务部执行。
5.考勤人员要如实记录和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不得隐瞒漏报,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四、婚假及其待遇。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享受婚假。2.结婚双方都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晚婚假。
3.年龄达到国家法定年龄,但未达到晚婚年龄者,原则上不影响月工资额,但要扣发当月奖金或激励工资的50%。
4.结婚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者,其婚假期间的工资和奖金均不受影响。一方达到晚婚年龄而另一方未达到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6.婚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1.凡本公司员工,不论工龄长短,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护法》及有关条款,享受产假待遇。
5.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性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7.护产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十、丧假及待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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