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与我国金融监管分析

摘 要 监管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金融稳定。

信息不对称、金融主体的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的角度看,我们可知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联系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很多缺陷,提出了改善金融监管方式、完善制度、加强信息披露是建立有效监管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金融体系 金融风险 监管  随着的,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显重要。

国际上,金融市场动荡不定。

如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等。

这些都告诉我们加强金融监管,规避金融风险,使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明斯基认为金融体系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的特征,所以金融体系风险大,动荡不稳定。

克鲁格曼认为货币供给是导致金融动荡的原因,金融危机爆发的机制是货币政策不协调。

从这些经济学家的观点看来,金融体系中存在着一些缺陷,所以有必要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管

本文将讲述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论述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及有效的监管措施。

1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危机的爆发启示我们,正是由于人们对金融体系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才使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鉴于金融体系存在着脆弱性,金融监管当局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防范和减少金融体系风险的产生与蔓延。

所以金融监管是有必要的。

毕业论文 1.1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

金融交易发生之前,贷款人可能害怕由于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不够而遭受损失,两者在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

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的运行是缺乏效率的。

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人借款人信息不完全了解,监管要付出成本,以及借款人贷款人提供信息的真伪难以辨别,使得贷款人的利益和风险受到。

相对于零散的投资者,金融中介有相对的优势处理信息不对称的。

但是这种优势业只是相对的。

金融中介监管作用的发挥也受储蓄者对金融中介的信心以及金融中介对借款人监管的效率两个条件的制约。

1.2 金融主体的非理性  在金融市场金融主体绝大部分是有限理性的,一旦其决策失误,就会遭受损失。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金融市场主体可能会盲目跟随主流,就像羊群中的羊一样,这就是“羊群效应”,也是金融主体非理性的表现之一。

金融市场上,人们常常对市场上的信息会忽视。

当市场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时,人们往往不敢根据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而且他们对自己的投资决策怀有侥幸的心理状态。

正是由于市场主体容易做出非理性的判断,就加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使金融市场变得复杂而动荡。

因此就更加需要对市场进行监管

毕业论文 1.3 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  利率、汇率、股票的价格是很容易变化的。

一些国家为了不受国际上的因素的影响采用固定利率和固定汇率制。

当他们所采用的固定水平难以维持下去时,就蕴藏了极大的金融风险。

有些国家采用的是浮动利率和浮动汇率制,不对其限制,这样就会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过渡波动,过渡波动也会使金融市场受到冲击。

而且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也非常紧密。

当一方的价格发生变化时,多方的价格也会受其影响而产生波动。

所以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从东南亚金融危机我们就可以看出危机的传染力度。

只有事先采取措施,才能防止危机的发生。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监管,形成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金融体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经营以及退出进行监管

王兵、胡炳志认为,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不是一种有效监管,而只是一种存在诸多缺陷的权力监管

石全虎认为,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化程度还不高,金融体制和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银行监管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使银行监管的有效性打了折扣。

我国金融体系确实存在很多缺陷

2.1 我国金融体系缺少新的金融监管理念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对金融机构的运作管理过多,致使金融机构缺乏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这对金融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

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差,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为了剥离不良资产,我国成立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但还是有很多新的不良资产产生。

由此看来我们的监管方法还是落后的。

所以我们要用新的理念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尝试用新思路来管理我们的金融市场

金融机构变被动为主动,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毕业论文 2.2 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金融市场缺少约束力  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各个金融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导致金融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这也是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因素。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金融市场运行非规范化,市场上就会产生很多非公平的交易和不正当的竞争,经济主体的利益遭受损失,欺诈行为时有发生,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信息、做假账。

我们应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使金融市场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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