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流传最广的坑爹营销案例
最近在某个营销群里,一位“营销大师”又拿“如何把梳子卖给和尚”这个烂梗,来兜售自己的破理论。
我今天要吐槽的是,这个“梳子卖和尚”梗有多烂,顺手也论证一下这些大师有多不专业。
下载论文网 首先,这个故事案例,给推销人员打打鸡血还可以,但硬说是“营销”思维,那就有点无知了。
管理学权威德鲁克说过:“营销的目的就是要使推销成为多余。
营销的目的在于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顾客,使产品适合他们的需要,从而形成产品的自我销售。
” 也就是说,一个正常的商业模式,是在产品诞生之前,就要确定目标用户,然后根据目标用户的需求,确定商品的功能设计、价格、渠道等方面。
而这个案例,先确定产品再确定用户,怕是清朝才有的商业模式吧。
好,我们这次不细聊营销与销售的关系,先来看看这个案例给出的标准答案:“让寺庙中的高僧,为梳子开光,取名为“积善梳”“平安梳”什么的,然后卖给前来的香客。
” 这个答案看起来还不错,十分机智,但也就是骗骗非专业人士。
最后的购买者,还是长着头发的俗人。
如果这也算把梳子买给和尚,那么桌椅板凳、袜子鞋垫什么的,也可以让和尚开开光卖给香客。
另外,即使销售人员真的可以靠洗脑营销,把梳子买给和尚,在营销策略上也是存在严重失误的。
因为和尚群体本来就是一个小众的群体,而这个群体中能买梳子的又是少数。
所以这个市场是个超级细分市场。
通俗点说,就是这个市场太小,根本撑不起你付出的成本。
所以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找一个更加容易进入、更加具有规模性的市场,而偏要啃着一块硬骨头呢,有病吗? 推荐作者微信公众号:jimt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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